2013年政法委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县政法委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规范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职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委政法委所有事业编制人员。
四、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倾斜。县委政法委所有事业编制人员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
五、考核程序
职工考核由范县政法委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六、分配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
2013年政法委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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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04-03 16:26:34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33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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