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水泥制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某县水泥制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水泥制品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水泥制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水泥制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以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管桩、建筑用墙体材料、水泥砌块、水泥砖等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为整治对象,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监管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的管理,加强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水泥制品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建立水泥制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依法监管到位,保障放心水泥制品有序供应,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
二、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目标,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把工作落实到人,切实将水泥制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抓紧抓好,成立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水泥制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苏剑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勾祥林 县政府机关党总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
王 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景林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春亚 县工商局局长
成 员 邱世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云晓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学强 县水务局副局长
周松山 县地税局副局长
何 竑 县国税局副局长
许宗瑞 景谷供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由周景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水泥制品生产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各部门要对辖区内涉及水泥制品生产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投资规模、生产设备、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年产值、产品销售对象、纳税情况,以及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二)限期申办各类生产经营资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部门对应的行政许可项目,开展对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的宣传、培训、帮扶工作,指导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改进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标准、计量保障体系,完善检验条件,并要求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于2013年3月底前办理完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新型墙
某县水泥制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2013-03-24 13:07:13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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