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

栏目:汇报材料发布:2013-02-19浏览:2899下载121次收藏

关于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政协各位领导: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继我国“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有报销”之后,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项举措,是社会保障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城乡居民社保作为一种新生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县试点一年,通过各方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不断改进。城乡居民社保要真正完善并成为覆盖广大城乡居民成熟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一、全县城乡居民社保的基本情况  

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人社部发[2011]78号文批准我县为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宁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宁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宁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办规程(试行)》,全县上下极力做好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待遇领取公示、养老金发放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截止目前,全县城乡居民社保应参保人数408144人(其中:农村居民应参保人数374395人,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33749人),已参保250146人,其中农村居民245463人(含城乡重度残疾人1723人,农村计生二女户5200人),参保率为61.5%,城镇居民4683人,共收取保费2512.8万元。  

(由于我县城乡居民社保还处于试点阶段,参保和养老金发放涉及的人员多、工作量大、业务繁杂,各乡镇参保登记表尚未填写好,暂时无法按年龄、性别统计参保人员情况。)  

二、城乡居民社保养老金的发放和收缴情况  

1.养老金发放情况。截止目前,已完成69827名老人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发放基础养老金3397.1696万元,完成率为83.99%。  

2.养老金收缴情况。截止 2月5日 ,已收缴养老保险金2512.8万元(其中农村居民2462.2万元,城镇居民50.6万元),政府为城乡重度残疾人缴费补贴17.23万元,为农村计生二女户缴费补贴52万元。从已参保人员的情况看,45周岁以上人员参保积极性高,而45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只要有可能就倾向于不参保,即使参保也多选择最低档次即每年100元的缴费,他们认为现在参保尚早,到45岁参保也来得及,持观望态度。  

三、城乡居民社保的政策背景  

1.准入条件: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也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保。  

2.缴费标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每100元为一个档次。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给予30元起步的缴费补贴,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补贴5元,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高,最高补贴75元。对于城乡重度残疾人(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个人不用缴费,全部由政府为其代缴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3.发放标准:按月享受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相加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基础上,每缴费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 2011年6月30日 前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退休工资的人员,不需要再缴费,可以直接办理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对于新农保领取人员,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2011年7月1日 以后满60周岁的人员,要参保缴费才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4.发放制度: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乡镇劳保所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县农保局,县农保局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计算其养老金领取金额,并从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合理支付,促进养老金社会化工作的健康发展,县人保局委托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乡镇劳动保障所)于每年4—6月份对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进行照相服务,防止死亡人员家属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四、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  

1.积极申报试点,夯实前期基础。为了将我县纳入2011年城乡居民社保试点县,我局极力配合县政府向上级呈文申报试点。我县被国务院列为新农保第三批试点县和城镇居民社保第一批试点县。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我局切实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2010年11月开始,开展了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摸清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共有92413人(其中农村居民79126人,城镇居民13287人),7月底全面完成了信息入录;摸清了16—59周岁的农村人口数和城镇居民人口数,为下达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局全力做好前期制度制定、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落实等各项工作,向县编制委员会要求增加了20名编制,总编制数23名;向县财政争取了40万的启动经费,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宣传发动。全省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配合县政府召开了各种专题会议,对城乡居民社保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9月15日 组织召开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将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同时,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刻录了cd和dvd光盘,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新农保政策;在街头、村头、路口等显要部位悬挂宣传横幅38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420余条;编印了《致全县城乡居民的一封公开信》等27余万份宣传资料,逐户发放到居民手中;印制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3000余份给乡、村干部在开展工作中使用;安排宣传车在各个乡镇进行巡回宣传;组织专业人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确保城乡居民社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队伍建设。为确保城乡社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于7月份对各乡镇、村(居)经办人员分两期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共有4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多次组织县经办人员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政策、业务、财务、统计、信息等研讨会和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县政府为我局公开选调了工作人员8名,安置了三支一扶期满人员2名,借调了乡镇三支一扶人员2名,安排公益性岗位1名,我局实有工作人员19名,为开展城乡居民配强配足了队伍。  

4.加大资金投入,搞好设备添制。我局加大资金投入,为每个乡镇配置了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个档案柜和一个移动硬盘。同时,县农保局购置了17台电脑、4台打印机及档案密集架等办公设备;印制了各种业务表格70余万份,购买缴费证30万本、待遇领取证9万本。  

5.抓住一个重心,做好保费征收。参保率是个硬性指标,我局非常重视保费征收工作。一是制定了保费征收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二是县委县政府把保费征收任务纳入全县民生工程考核内容;三是主管局领导和农保局全体人员分别挂点乡镇进行督查;四是定期报告征收进度;五是专题研究征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六是灵活运用以发促缴方法提高参保率。  

6.提升服务水平,搞好待遇发放。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提高经办能力,搞好经办服务。11月份,我局组织举行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首发仪式暨试点工作调度会,县领导向符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200名对象代表发放领取证和银行存折。为了让我县7万余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时领取到养老金,领导带头率领农保局全体工作人员,奉献国庆节、双休日时间,并且一个多月坚持加晚班,齐心协力受理待遇领取申报材料,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在办理待遇领取申报手续时,我局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对于第一代身份证过期的,只要其有效户口本上有18位的身份证号码,我局及时与开户银行沟通协商可以办理存折;对于年纪大且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我们竭诚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在执行家庭联动机制时,按捆绑关系人参保人数超过50%发放1人,不搞“绝对捆绑”政策。  

7.强化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为规范业务,堵塞漏洞,确保基金安全,我局把基金监管工作贯穿到城乡居民社保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立首次参保领取待遇人员公示制度,对全县年满60周岁以上首次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老人,全部在村(居)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城乡居民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法规制度,将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日常监督范围,养老保险费按月转入财政专户,每月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养老金发放计划。同时,城乡居民社保基金随时接受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基金收缴、上解、增值、预算、决算和养老金发放等各个环节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不留任何漏洞和隐患,确保了基金的安全与增值。  

8.强化资料建档,搞好信息建设。我局本着“管理一生、服务一生、跟踪一生”的原则,按照“一个确保,两个重点,三个到位”的要求,扎实做好档案资料整理装订工作。“一个确保”即确保城乡居民社保档案资料规范准确,电子档案正确无误;“两个重点”即重点做好参保条件和养老金支付的审核; “三个到位” 即建立个人账户到位,按照“一人一表、一帐户”的要求,抓实建立好个人账户;档案管理到位,按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对纸质和媒介资料实行“双轨制”管理,做到及时快捷的查找;信息录入到位,农保局专门安排了4名工作人员进行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争取在5月底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在6月底前实行省、市、县、乡四级网络管理和系统软件操作。  

(二)社会成效  

1.完善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居民社保制度的推出,改变了农民单纯依靠家庭养老的模式,对解除农民后顾之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消费,具有重大意义。与“旧农保”相比,城乡居民社保的进步性体现在:城乡居民社保资金来源于个人缴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补贴三个部分,较好地体现了政府责任、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三者的有机结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年满60周岁的农民,每月可以领到不少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这种由从城乡居民自己掏钱养老到国家帮助城乡居民养老的理念转变,体现了城乡居民社保的普惠性。  

2.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从城乡居民社保试点的实践中可以看到: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让老年人生活的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有了这些养老金,老年人可以自由的消费,可以补贴家用,可以给孙辈买糖果、学习用品等,有效地提高了家庭的幸福指数。而子女会被父辈的爱潜移默化,他们也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给父母带点东西或者是给他一些生活费,所以这就形成了一种良性的家庭互动,城乡居民社保给居民带来的绝不仅仅是每年几百元钱那么简单,他对于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3.有助于缩小城乡差别。城乡居民社保是城乡二元结构开始向城乡一体化结构转变的有力措施,这将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减轻子女负担,有利于扩大内需,有利于我县经济的发展。目前全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超过8万人,按现在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即每人每月55块钱,一年财政将支付近5280万元的资金,这充分体现出政府缩小城乡差别的决心。   

总之,城乡居民社保在我县试点一年来,大部分群众的反映是“大好事”“受欢迎”“愿参保”。  

五、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1.参保扩面难度大。一是参保对象分布在广大农村,山区交通不便,通讯不畅,大大地增加了政策宣传的难度,且居民文化素质偏低,对政策理解能力偏差,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二是我县有近20万外出务工人员,他们不能及时了解到城乡居民社保政策,不能及时参保;三是一些外地人员嫁入到我县的女性,由于种种原因户口不能及时迁入,无法参保;四是城镇居民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有很多空挂户,只有户口不见人,无法动员和落实人员参保。  

2.经办人员和工作经费不充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点多、线长、面广、工作量大,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做好这项工作,而我县各乡镇劳保所仅一两人要从事包括就业、城镇社保、城镇小集体、三类人员参加社保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工作量太大,人员明显不足,加上上级没有下拨专项工作经费补助,县、乡、村级财政难于负担,特别是村级协办员的劳务费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政策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1.居民参保转移接续难。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中,存在着城镇职工、新农保、老农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多个保险种类,这些保险所涉及的人群客观上存在着交叉参保的现象。新农保与旧农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及与失地农民社保等各项保险制度之间目前还无法对接。  

2.政府补贴与缴费不成正比,回报待遇低于养老期望。一是缴费补贴不成正比,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多缴多补,但多缴补贴的比例不成正比,如每人每年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才增加5元;二是养老金待遇不成正比,政策吸引力不强,如居民缴费100元与缴费1000元,基础养老金都是55元,按当前最高标准1000元和最低标准100元分别缴费15年,届时可享受每月171元和69元的养老金,随着物价的上涨,低于养老需求。  

(三)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部分老年人缺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银行无法开户,导致这部分老年人不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给予的55元基础养老金。另一方面,由于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多,发放工作量大,审核资料难免出现错误,导致银行开户失败。还有部分老年人存折丢失,而银行的挂失手续繁琐,导致这部分人不能及时领取到养老金。再一方面生存状况认证难度大,60周岁以上人员多分布广,他们行动不便自理能力差,或者随子女在外地居住,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状况认证难度大,难免出现冒领养老金的现象。  

(四)参保人员问题  

1.部分农民参保意识有待增强。一些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居民认为养老问题离自己还很遥远,对参保关心程度低,存在观望心理;45周岁以上特别是接近60周岁的人,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城乡社保会像之前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样,如国家不仅取消农业税,还给农民种粮补助等各种补助,以为不参保只要到了60周岁就可以享受55元的基础养老金。  

2.居民对政策的稳定性及持续性的顾虑阻碍扩面进展。一方面担心政策变化,所缴的保费会“打水漂”,如以前参加信用合作社、互助储金会等,本钱都无法收回,又如老农保政策的失败,给群众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有的群众担心城乡社保缴费会越来越多,以后逐年增加经济上承担不了;再一方面担心物价变化,现在缴纳了几千元的养老保费,如果标准不提高,担心金钱贬值。  

(五)资金筹集问题  

1.收入渠道少是制约农民参保的瓶颈。我县人口70%以上分布在农村,目前农民普遍存在挣钱门路少、就业渠道窄、收入不稳定的现状,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虽“完全能够接受”,但如每位家庭成员均参保的话,每年需要的开支在300元左右,长期以往对于农村家庭来说肯定是一笔数目不小的开支。  

2.农民的消费观念有待改进。目前农民赚了钱的第一消费是盖房,第二消费是儿女教育,第三消费是看病,缴养老保险是其最后的消费,他们的参保意识薄弱。  

3.困难群体多。目前我县有近1.5万残疾人困难户、五保、低保以及受灾、因病致贫等交不起养老保险费的困难群体,还有近2万革命烈士遗属、“两红”人员遗属及后代无经济能力交养老保险费,而绝大部分村又没能力给困难群体提供集体补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保率。  

(六)乡镇部门配合协同问题  

乡镇领导重视程度不一,大部分乡镇能把城乡居民社保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逢会必讲,驻村领导深入村组做宣传动员工作,但也有一些乡镇存在畏难情结,认为城乡居民社保工作困难重重,难于开展,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  

(七)其他问题  

1.软件系统不完备,难以支撑繁重的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和养老金的发放工作面宽、量大、业务繁杂。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县经办机构的工作基本上处于手工操作阶段,个人账户计息难以完成,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难以做到及时准确,工作效率低,进度慢,制约了城乡社保工作的发展。  

2.基金保值增值途径单一。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的增值途径主要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尽管这两种方式安全可靠,无风险,但其收益率比较底。按规定目前的基金增值是按中央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增值,参保人个人账户也是按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如果增值率高的话,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就会更高一些。  

六、改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部门自身的建议  

1.进一步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城乡居民社保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人员多,工作难度大,要全面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必须依靠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依靠乡镇、村(居)干部的大力支持。因此,自身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参保意识。要针对城乡居民“怕变、怕不兑现、怕不会算”的心理,有效地开展宣传工作,让群众不但要对城乡居民社保的惠农政策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通过算账,让城乡居民知晓“我交的钱在哪里?”“政府补贴我多少钱?”“我到60岁大概能拿到多少钱?”等一些细则,促使农民朋友自愿参保。  

3.提升服务水平,培养过得硬的经办队伍。要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人员稳定的专业队伍。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参保登记服务或设点集中参保登记,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地参保登记、缴费。  

4.创新工作理念,搞好示范点建设。要重点抓好城乡居民社保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着力构建全县经办规范、流程统一、管理高效、服务到位的城乡居民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委托银行代收征缴方式,下大力气推动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最终实现“足不出村、网上服务”的参保、发放目标。  

(二)参保人员的建议  

1.建议提高补贴标准。目前的基础养老金为55元,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标准太低,觉得可以办理也可以不办理。希望上级部门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而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2.建议建立“特殊群体”扶助互助机制,对无经济能力参保的老红军及革命烈士后代、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因灾全倒户、因病致贫户、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已扎二女户以及贫困计生家庭等普通困难家庭实行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三)乡镇村级基层单位的建议  

1.建议上级部门对于乡、村两级经办机构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着力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的经费投入,增强经办队伍的力量,强化经办队伍的培训,提高经办队伍的素质。  

2.建议上级部门扶助村级协办员的劳务费。村级协办员要从事城乡居民社保工作的上户宣传、保费收缴、参保资料收集、待遇领取人员资料收集、待遇领取人员资料发放等,工作量大,涉及的通讯和交通费多,建议上级部门给予解决村级协办员每人每月200元的劳务费。  

(四)部门的建议  

1.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建立覆盖市、县、乡镇和村(居)委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四级计算机网络服务平台,加快信息化建设。  

2.建议尽快出台各项保险制度之间的转移接续政策,明确如何妥善解决新农保与旧农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之间转移衔接的问题。  

3.建议对投资运营加强监管,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城乡居民社保基金要走多元化道路,探索包括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券、市政债券、房地产以及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等多元化投资渠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某种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质押贷款的基金管理方式,利用个人账户养老金,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使城乡居民社保基金实现投资运营,获取贷款利息,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实现城乡居民社保制度财务的可持续性。  

(五)政府应该如何作为的建议  

1.各级政府加大重视程度,不失时机推进城乡居民社保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社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持久性,突出推进参保扩面,把城乡居民社保工作作为年度重要民生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城乡居民社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加大经费投入,增强干部工作积极性。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保的认识大多是通过村委及村干部直接了解到的,村干部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保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不仅熟悉风土人情,会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做村民的思想工作,而且承担着一定的城乡居民社保工作职能。建议政府把乡、村两级经办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参保人数拨付3元/人(县、乡、村经费比例为1.5:0.5:1)的工作经费,确保各级有经费办事。也可以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充实基层队伍,或利用就业再就业资金,提高他们的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推动城乡居民参保。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