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运输行政执法取证
浅谈运输行政执法取证
证据是案件的基础和生命。无论是公安执法、还是交通运政执法,证据都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没有扎实可靠、全面客观的证据,就不能促使案件人承认行政违法行为,接受行政处罚。因此,如何收集证据是每个运政稽查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稽查工作证据收集的现状
目前,我所运政执法取证工作相对来说比较艰难,取证手段相对单一,设备较为简陋,所取的证据证明力不强,证据的收集途径有限,因证据不足或证据滞后而造成行政执法困难的现象常有发生,在今年的三月份以前,我所运政执法人员在查处非法营运的证据收集上,一般是言词证据多,实物证据少。除了现场检查运政执法人员单方面记录和询问笔录这两种证据外,其他类型的证据很少运用。因此,如何更加完善地收集证据,进一步增强证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显得尤为重要。执法人员如果在取证过程中只注重当事人的口供,而忽视了其他证据的收集,就容易给工作带来被动。
二、办法
就以我所为例,因证据原因,遭遇当事人否认违法事实,又没有其他的证据予以辅证时,查处“黑车”定性的案例屡见不鲜。为此收集,整理了一些我所经验。
1.收集证据应当全面尊重客观事实
交通运输行政违法具有客观性。运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切忌先入为主地主观臆断,或随意取舍,更不能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制造假证据。今年3月26日在局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以后,凡是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无论是笔录、物证、现金,车内细小名片,车载人呐的证词,询问视听等。据收集缺一不可。实际工作中,应不拘泥于形式,着眼于证据的客观性,尽可能多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收集证据的内容上,既要注意收集证明行政违法当事人的证据,又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行政违法相对人行为应当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处罚的证据。同时,还要有一种“画龙点睛”的技法,要善于通过表面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认真查明违章案件的来龙去脉,找到真正同案件有关、对案件
浅谈运输行政执法取证
本文2013-02-02 00:51:40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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