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方案
法院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准确、及时地报送各类信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调研工作为审判工作和领导决策的服务功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至上”,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我院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出精品、出新人”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现就xx年度的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特制定如下考评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调研、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xxx任组长,成员:张xx、赵x然、刘x文。
二、目标任务
(一)调研任务
1、院领导带头每人在指定刊物完成调研文章1篇。
2、研究室每人应在指定刊物完成调研文章2篇,其他部门每人全年应在指定刊物完成调研文章1篇。
3、指定刊物:《人民司法》、《法律适用》、《调研与司法统计》、《人民法院报》、《中国法学》、《法学》、《法学杂志》、《司法纵横》、《法制日报》、《中国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优秀裁判文书选(江西卷)》、在市级以上学术论文研讨会获优秀奖以上。
(二)宣传任务
1、 1966年1月1日 (含当日)以后出生的干警每人全年应完成市级以上指定媒体宣传文章10篇。(其中必须在指定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法院新闻、工作动态、案件信息类宣传文章1篇;指定网络发表法院新闻、工作动态、案件信息类宣传文章2篇)。 1965年12月31日 (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干警每人全年应完成市级以上宣传文章5篇。
2、五十周岁以上(含五十周岁)干警全年每人必须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三项中的其中一项。
3、指定媒体:宣传报刊类:《人民司法》、《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中国人大》、《时代主人》、《半月谈》、《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民主与法制》(主刊)、《江西日报》、《新法制报》法院连线。宣传电台、电视台类: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江西人民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宣传网络类:《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江西政法网》、《江西法院网》、《大江网》。
(三)信息任务
1、办公室、政工科的干警个人全年应完成县级信息4篇,市级信息4篇,省级以上信息2篇。
2、综合部门(研究室、司法技术室)的干警个人全年应完成县级信息2篇,市级信息2篇,省级以上信息1篇。
3、除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司法技术室外的干警个人全年应完成县级信息1篇,市级信息1篇,省级以上信息0.5篇。
4、指定刊物:县级信息刊物:《今日汇要政务信息》、《综治动态》。市级信息刊物:《南昌市委信息》、《南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及南昌市法院系统指定的信息刊物。省级以上信息刊物:省高院《江西法院信息》、《江西法院情况反映》、《法院工作参阅》、《法警天地》、《执行动态》;省委、省政府信息刊物
法院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方案
本文2013-01-23 09:41:14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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