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食药政处处长2012年度述职报告
2012年,在局党委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处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医改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省、市年度药政工作要点,加大工作力度,在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时不断规范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我局被省卫生厅评为2012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先进集体。
一、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在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至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定下发了《xx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根据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要求,实行“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监管、统一补偿政策”等7统一管理。目前我市已有17家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基本药物全部在江苏省基本药物采购监管平台上统一采购,并实行零差价销售,辖区居民更加便捷、公平地享受到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
二、开展“回头看”,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
为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发现和总结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基层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我局适时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回头看”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回头看”检查方案;抽调各县(市)区卫生局药政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共10余人,分组对各地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情况、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情况、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情况、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基层人员培训情况和采购管理考核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受到省厅“回头看”检查组的好评。
三、建立基本药物采供新机制,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备、使用的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部署,全面建立药品采购新机制。及时组织完成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的申报;及时组织签订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委托协议;组织推荐基础大容量注射液供货企业及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组织办理药品网上采购ca证书。
根据《江苏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我局制定了《xx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实施细则》,通过月度、季度现场抽查,年终全面检查,并充分依托省药品采购监管平台及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实时监管,对基本药物的配备、销售、计划编报、网上采购、货款支付等工作进行日常监督考核。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完善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每年从医改专项经费中支出专款,聘请市纠风部门成员、卫生行风监督员等,对各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暗访督查,通过接受服务、购买药品(交我局与基本药
卫生局食药政处处长2012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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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01-22 13:45:53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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