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组织分类定级、星级评定和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
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党组织分类定级、星级
评定和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察北管理区工委组宣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为全面、客观、准确掌握农村党组织上半年分类定级后整改提高、晋位升级情况,不断提高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2013年全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提供第一手资料。按照中组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12]6号)和中组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就做好农村党组织分类定级、星级评定和晋位升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农村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情况下进行,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客观公正地反映农村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坚持简单易行,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实行量化计分,保证分类定级推进有序、操作简便。要认真对照上半年分类定级情况,看农村党组织是否提高升级,对没有提高、甚至退位的农村党组织,要责令限期整改。要建立农村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农村党组织分类定级、星级评定和晋位升级工作今后每年开展一次,每年底与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制度。
二、主要指标
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
三、分类定级和星级评定
农村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按百分制评分方式,分别赋予七大项指标分值,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其中,“好”等次的不得超过行政村总数的20%。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近一年来没有村党组织书记的;201
农村党组织分类定级、星级评定和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
本文2013-01-15 17:23:1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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