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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民政局长会议上的汇报发言材料

栏目:发言稿发布:2013-01-14浏览:2944下载131次收藏

在全市民政局长会议上的汇报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2年度富源民政工作作简要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恳请在座各位批评指正。
2012年,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目标要求,以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撑,始终坚持把提高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全县近17.8万多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经费支出达1.62亿元,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的充分认可,民政职能在构建“和谐富源”的重要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凸显。先后荣获“云南省2011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先进单位”、“曲靖市新时期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富源县201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荣誉。
一、应保尽保,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
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类救助对象的申报、入户调查、评议、审批、公示等工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低保规范运行。顺利完成城乡低保第6次和第5次提标工作,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标准32元和12元;2012年8月,全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3000名,完成农村低保第5次扩面工作,超县政府确定目标任务462%。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县有城市低保单位76个,城市低保对象10460户15661人,占非农人口的17.94%,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89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90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166.5元;有农村低保对象26599户41500人,占农业人口的6%,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565.9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485.1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94元,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为配合全国社保资金审计工作,扎实开展了以“死人吃低保、有房有车吃低保”为主要内容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享受条件、是否执行“三榜”公示以及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了逐乡、逐村不漏查,通过清理退出城市低保对象1436人,退出农村低保735人,并及时补充了一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不走过场,有效杜绝了“关系保”和“人情保”,切实维护了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五保供养水平明显提高。全县纳入供养的五保对象1865人,其中:分散供养1651人,集中供养214人,集中供养率达18%;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44元∕月和590元∕月,全年发放供养资金428.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306.6万元,农村敬老院建设配套资金85.3万元。医疗救助体系拓展延伸。建立了“以资助参合参保为基础,以住院救助为核心,以门诊救助、慈善援助为补充,医前、医中、医后服务相结合,逐步推行‘一站式’服务”的多层次医疗救助工作体系,实现了政策统一、资金统筹、标准一致、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2012年,资助“新农合”45758人,支付救助资金228.79万元;资助“城镇居民医保”6558人,支付救助资金37.56万元。全年救助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患者8611人,发放救助资金1263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3214人,发放救助资金121万元;门诊救助1857人,支付救助金27.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8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看病难的实际困难。临时救助效果明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3399户(次)988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27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29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众因灾、因病等原因出现的突出困难。失地少地农民生活稳定。发放失地少地农民11195户28319人生活补助2033.6万元。其他对象生活补助兑现到位。发放257名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46.2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9.5万元。发放310名小乡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助金65万元。民政部门亲民爱民形象得到提升。结合我县“四群教育”活动、“千村致富行动”的开展和“四新工程”建设的实施,县民政局主动作为,扎实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一方面,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在2012年春节期间,为全县特困户、五保孤儿、残疾人困难户、重点优抚对象送去了总计26万多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另一方面,积极深入迤更者、发祥、大路3个挂钩村委会,现场了解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困难,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走访农户300余户,走访覆盖率90%以上,慰问困难群众50户,帮扶资金8余万元,充分发挥民政干部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为民办事服务员、典型经验调研员的“四员”作用,提高乡村自我“造血”能力。
二、为民解困,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应急响应、信息管理、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有效提高抗灾救灾水平。一是完善救灾应急机制。修订和完善县、乡两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预案建立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176人,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统计业务培训200人(次),有效提高全县灾害预警预报反应速度和灾害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全力做好救灾工作。2012年,我县先后遭遇旱灾、洪涝和风雹等自然灾害,全县累计受灾54.25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488.57万元。省厅、市局先后多次下派救灾工作组,深入到我县指导灾县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特别是2012年6月26日,我县的中安、后所、大河3个镇严重遭受了暴雨袭击,此次暴雨破坏性强,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面对防汛抗灾的严峻形势,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县委、县政府在第一时间启动了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四级预案,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民政局紧急调拨救灾物资运往灾县,重点解决受灾特困群众生活,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衣、食、住得到了充分保障。累计向全县11个乡(镇)发放衣服13467套、棉被12858床、毛毯5床、帐篷22顶、大米132.74万公斤,40956户11.2万人得到衣被、口粮救助。下拨各类救灾专项资金648.45万元,救助灾民1517户6785人。全面完成567户因灾倒房恢复新建(重建、维修)住房任务。三是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减灾宣传和应急救灾演练,实施了防灾减灾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发放防灾减灾传单、手册39000余份,举办防灾减灾宣传讲座216场(次),开展小型应急演练16场(次),全民减灾救灾意识得到增强。积极开展以救灾、济困、助医、助学为重点慈善救助,接收抗旱救灾意向捐赠资金150万元、彝良“9•7”地震捐赠款物63万元,救助灾民2210户10860人;救助贫困家庭16人,发放救助资金11.48万元。
三、落实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各项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继续抓好双拥共建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召开双拥工作座谈会,畅谈军民鱼水情和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走访慰问驻富部队官兵584人,发放慰问金(含实物折币)39.6万元,支持驻富部队基础设施建设31.5万元,将全县人民深情厚谊送到军营;走访慰问伤残军人、军休干部、“三属”代表91人,发放慰问金3.64万元;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扎实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竭力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解决治病难127户,生活难270户,补助经费67万元,粮食2.7万斤,住房难20户,户均5000元,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各项抚恤和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位,全县享受定补、抚恤金的优抚对象4071人,发放抚恤补助款1408万元,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兑现493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74.75万元,户均优待标准3524元,兑现率为100%;兑现45人义务兵立功受奖奖金1.06万元。较好完成了烈士纪念建筑调查统计工作。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2012年共接收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99人,其中:符合安置要求条件的45人,实现岗位安置27人,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县委编办、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新闻媒体及退役士兵家属参与全程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确保了安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18名退役士兵选择了自谋职业,兑现自谋职业补偿金126.6万元。全力帮助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维护涉军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开展了“云岭老战士牵手互助活动”,逐步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
四、夯实基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
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和构建区域化党建“三有一化”格局,完成了太和、东门、清溪、外山口、王家屯、后矿和富矿7个社区居委会第四届换届选举,参选率达96%以上,社区民主自治水平明显提高。解决落实好村干部的后顾之忧,积极配合组织部门,认真核实,为全县1195人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
五、狠抓落实,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事业
认真贯彻《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积极配合和组织完成了全县24家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2万余人(次),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福利企业投入公益事业建设等各项建设资金4000万余元。为全县216名孤儿、68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264.632万元;发放艾滋病致孤儿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生活补助0.54万元;实施残疾孤儿康复“重生行动”56例,使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和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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