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劳动调解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劳动纠纷、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劳调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最大限度发挥调解的作用,从而为广大员工和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劳动争议调处服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调解机制规范运作
(一)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网络,共有两个层面:一是区级层面,设立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设立工作室和人民调解接待窗口;二是街道层面,在街镇调解工作室中设有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站。区劳调委负责具体指导街镇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从而形成资源整合、有序协作、多方联动的工作网络,便于及时收集纠纷信息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二)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区劳调委实行区人民调解协会负责管理、区司法局、人社局业务指导、调解工作室具体运作的工作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工作室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区劳调委注重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提高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在日常管理方面,建立了组织章程、工作目标和任务、操作流程、工作台帐、人员管理、业务培训、工作纪律、总结考核等制度;在纠纷化解方面,分别建立了事前信息排摸、例会通报,事中接待登记、受理化解、分析会诊,事后案件回访等制度。受理和调解劳动争议登记在案,建立规范的台帐和调解案件归档制度,保留资料备查。对企业劳动争议发生的类型、特点、原因、趋势及案件调解情况进行统计,及时上报所属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的案件,及时向当
创新劳动调解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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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01-06 13:35:26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28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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