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方案
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稳定参合率,确保我县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xx卫生厅《关于提高2013年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x卫农基涵〔2012〕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筹资,确保在 2012年12月31日前 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96%以上。
二、筹资标准
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三、筹资对象及筹资方式
(一)筹资对象。本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在现居住地参加新农合。农村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现居住地的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没有参加现居住地城镇医保的外地常住青龙居民可在所居乡镇参加新农合。没有户口的本地常住居民可以在所居乡镇参加新农合(报销时凭现居住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敬老院居民由辖区乡镇负责组织参加新农合。
(二)收缴方式。费用收缴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收缴现金。有条件的乡镇、行政村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体老板资助农民参加新农合,但必须开具筹资专用收据,资助资金必须落实到户到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优抚对象等个人参合资金,由县民政部门核实后从大病医疗救助、优抚资金中解决。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 2012年12月1日 ———— 2012年12月5日 )。县、乡镇、村逐级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3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组织开展新农合筹资操作程序、筹资专用收据的填写和核销等培训。县民政部门要将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优抚对象参合人员名单下发到各乡镇。各乡镇财政所、民政所将上年度的参合人员信息交本乡镇新农合办事处核实。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将各乡镇2012年度参合人员信息下发到各乡镇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农合政策,特别是要加大宣传2013年调整后的新农合筹资标准及参合农民受益情况,提高广大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度。
(二) 现金收缴、信息采集阶段( 2012年12月6日 —— 2012年12月31日 )。各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收缴参合资金,并当场开具筹资专用收据。收据需注明参合户主、缴费金额、家庭成员姓名等信息。费用收据一式三份,收据联由参合户保存,存根联交乡镇财政所,并由乡镇财政所统一与县财政局核销。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行政村认真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人员登记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退人员登记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退参人员变动汇总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及筹资情况汇总表》等表册,各乡镇办事处人员根据筹资专用收据将农民参合信息录入县新农合信息系统,制
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方案
本文2012-12-16 11:39:0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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