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相对应的方法与对策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问题 方法 对策
摘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农村信用社虽然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却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使其服务三农的效果并不明显,在促进三农问题的进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在探讨中摸索,前进,能更好的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
一 、 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规模小,力量薄弱。目前,作为农村金融主力的农村信用社只能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20%,农村大部分借贷都是在内部解决的,广大乡镇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2、农村信用社运行效率低。农村信用社并未形成真正的商场利率,低效、无效融资较多,储蓄—投资的转化过程不畅。
3、适应性差。表现为农村信用社不能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业务;贷款投向在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方面,已经不适应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贷款期限、利率、方式缺乏灵活性。
4、经营状况差。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着严重亏损、较大的不良贷款、资不抵债等问题。据有关调查表明,农村信用社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37%,50%以上农村信用社存在资不抵债
5、借新还旧掩盖了贷款形态的真实性。经抽查县联社营业部当年12月份的贷款业务,发现借新还贷业务35笔,占当月发放贷款总额的50.80%,其中30.84%用于归还逾期贷款,60.56%用于归还呆滞贷款,8.6%用于归还逾期的正常贷款。县联社下辖的某乡分社也存在同类问题,且在同时间段同口径收回贷款中以借新还旧方式收回的贷款占93.3%,收回货币资金仅占6.7%。通过这种方式县联社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一增一减,表面上看既完成了放贷指标又“优化”了贷款形态
真可谓是一举两得。
6、信贷资金涉足于财政性支出。该联社向一行政执法部门发放两年期贷款用于建造办公大楼,使之成为当年十大贷款户之一。该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也曾贷款购车,至今分文未还,已形成呆滞贷款。
7、大额贷款和不良资产比例超标。年末县联社最大十户贷款余额占全社贷款总额的17.1%,占资本总额的169.22%,其中最大一户贷款余额占全社贷款总额的3.98%,占资本总额的39.39%。同年联社不良贷款比例17.64%,其中呆滞贷款比例13.4%,不符合国家单户贷款不得超过信用社资本总额的30%、最大十户贷款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的15%、呆滞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的8%的有关规定。
8、中长期贷款比例过低。该信用社中长期贷款发放占全年贷款发放的5%,中长期贷款比例16.97%,这种投资结构对日益增长的规模农业和产业经营支持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匮乏,贷款结构调整没有与农村经济调整同步进行。
9、贷款利率透明度不高。经对县联社200多贷款户进行抽查,发现存在同期贷款不同利率的情况,经调查得知入股农户可享受优惠利率,但既没有明文规定,借据中也反映不出农户是否入股,操作过程无章可循,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产权不清晰是农村信用社陷入困境的最重要原因。表面上看,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法人,其资金来自社员的股金,有理事会和监事会,产权关系是明晰的。然而管理体制的变化、政府的行政干预、经营者及法人代表的不断变更,最终使国家成为产权的控制者,农民社员只有名义上的、模糊的产权归属关系。这种模糊的产权归属关系引发了“三会”制度徒有虚名、法人治理结构残缺不全、“一人说了算”、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问题。
2、职能定位模糊是造成农村信用社存在严重问题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农村信用社本是由农民出资组建,专为“三农”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但近年来农村信用社逐渐表现出“离农”的倾向。追求经营规模,许多农村信用社不惜高息揽存,致使成本过高。同时,又把大量的资金投放于城市及工业等非农产业,并由此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 严重恶化了其自身发展基础。
3、量化指标考核与实际情况的差异,导致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中的不规范操作,老呆账形成原因非常复杂,有政府行政干预造成的,有村借户用形成的,还有人情放贷造成的。因此,清收盘活呆账难度大,短时间内难有重大突破。但考核指标年年加码,为完成考核指标,信用社不得不采用借新还旧、调整期限等手段压降不良贷款,造成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
4、贷款的期限结构与农牧业生产的周期不相适应,导致新的不良贷款产生
近年来农村产业结构正处于调整阶段,农户从单一的种植结构转移到畜牧养殖、荒山绿化,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这些投资的回报期限比较长,但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期限大都控制在一年内,中长期贷款的发放受主管部门的限制,无法满足投资项目在生产周期上的需要。为缓解这一矛盾,信用社不得不采取以短期贷款之名发放中长期贷款的做法,因此出现了反复转贷的行为,从而形成新的不良贷款。
5、学习相关法规不够,造成核算中的不规范操作
一是长年来信用社一直延续着“息随本走”的贷款管理理念操作收回的非应计贷款,对“收回的非应计贷款,应首先冲减本金”的规定,知者甚少。二是应收利息要纳利息税,为使应收利息成为实收利息,就出现了不到结息日提前结息、提前扣收贷款利息的行为。三是纳税意识薄弱,人为调减损益。
6、多级法人体制与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整体竞争力的矛盾
全国农信社绝大部分省份都实行市、县二级法人体制,视省区大小不同,有的省份有数十、有的省份有数百个小法人机构。如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实行青岛、潍坊三级法人体制,130多个小法人。县级法人分散经营,难以发挥规模优势,削弱了竞争优势。县级法人虽小,但“五脏俱全”,管理成本高,创新能力弱,尤其是各自独立经营,无法统筹解决一些限制发展的包袱和风险问题。县级法人受人才、信息、技术、管理等多方面因素限制,在产品创新、业务拓展、科技开发、宏观政策把握等方面效率低,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弱。
7、县级法人资产规模小、资产质量低、人才储备少与提高抗风险能力的矛盾
县级法人不能适应城乡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要求拓展业务。县级法人立足县域服务的政策要求与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产生了矛盾。随着“三农”发展,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乡一体化速度的加快,农民跨区域流动和农业跨区域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但农信社经营的局限性,限制了为“三农”提供跟进式的服务,阻碍了业务发展。
县级法人,应对风险的能力差。银行业作为高风险机构,县级法人难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县级联社自身规模小,管理水平和自身约束能力较差,容易产生较大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风险一旦聚集到一定水平,其自身将无法承担和消化。
县级法人导致各自独立经营,无法统筹解决一些限制发展的包袱。如山东省部分县联社自我无力消化历史包袱,存在较大经营风险,与此同时,部分县市联社有能力帮助解决,但由于法人体制的限制却无能为力。
涉农贷款受自然灾害、物价水平、政策等影响很大,贷款风险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县级农信社面对该类客户群体必然要承担较高风险,县级农信社未来不良贷款占比压减难度将越来越大。
三 相应的对策与方法
1、进一步明晰产权结构
由于股份制在促进产权明晰、强化约束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聚集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产权形式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因此,银监会在2006年2月底召开的“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上把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定位为: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争取用5-10年时间分期分批逐步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按照这一改革定位,农村信用社应围绕股份制社区银行来进一步明晰产权结构,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当前,一是要培养市场机制。由于目前我国经济金融处于转轨时期,还不具备完善的农村经济金融市场体系,因此,要使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成功,就要求各级政府大力培育和发展与市场有关的机制,如制定经济金融法规、促进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组合等。对农村信用社而言,就是要不断深化市场机制的利用,减少政府干预,在生产要素市场化组合的基础上,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二是建立农村信用社补充资本金机制。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实际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规章制度和资本金管理机制,完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报告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评估资本金结构的合理性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三是创新资本金补充渠道。鉴于目前农村信用社盈利水平有限,不能吸收外资和上市筹资,国家又不能对农村信用社直接注资的客观实际,国家应允许农村信用社发行次级债券。这样,既能减轻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的财务压力,又能优化资本金结构,扩大投资农村信用社的范围。四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在经济较发达、信用社实力较强的地区,可将当地的优质民营企业、合格的国内投资机构、合格的境外金融机构引进为农村信用社的战略投资者,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增资扩股的难题、规范增资扩股行为,而且可以改善农村信用社资本结构,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加速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在实施中,应适当
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相对应的方法与对策
本文2012-12-08 21:05:55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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