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室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2012年工作报告
(2012年11月28日)
2012年,市政府督查室在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各科室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决策督查、领导批示件办理、建议提案办理等政务督查活动,促进了市政府决策的落实,保证了政令畅通,维护了政府权威,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决策督查
2012年,市政府督查室把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督促检查工作的首位,每次都及时拟定督查方案,适时组织督查活动,按时通报反馈督查情况。截至目前,共完成各类督办事项130余项,印发各类督办通知42份、督查通报、报告35份。
(一)抓好市政府重要会议要求督办事项的督办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分项督办、按季通报、年度考核”的办法,对市政府全体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以及市政府召开的其它会议等重要会议要求督办事项的督办工作。采取随时上门督办与电话催办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决定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各责任单位按时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市领导报告,为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提供了依据。根据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对项目建设、实事办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深入现场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促进了工作的落实。如:4月份,利用半个月时间,配合市委督查室对市直部门2008年以来的植树情况进行了普查,摸清了栽植数量和成活率,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6月底,根据事实、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存在的问题,并协调于7月5日协调召开了专题会议,为进一步推动办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工作。年初,根据市委、政府安排部署,牵头组织完成了对于市政府37个部门和20个区属驻吴单位的效能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党委督查室建立了2012年各部门、县(市、区)效能目标考核体系;牵头起草了吴忠市2012年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如期上报自治区政府考核办。
(三)抓好民生计划暨承诺为民办10件实事的督查落实。10件实事内容涉及教育、文化体育、市政公用设施、弱势群体救助等各个方面。为认真落实市政府重大决策,市政府督查室着重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切实抓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的落实。一是认真筛选。年初,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办公室的其他同志,在自治区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的基础上,通过下发通知、召开座谈会、现场征集等方式,倾听部门和群众呼声,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体现特色、促进发展的原则,及时提出了10件实事的初步意见,得到市委、政府同意,并经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实施。二是明确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办法,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责任部门按照“一件实事、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原则,组建了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了方案完善、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加快了工作进度,推动了10件实事的落实。三是搞好督查。实行“定期调度、分项督办,按月通报,年度考核”的办法,对
市政府督查室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
本文2012-12-04 16:10:28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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