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商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12年工商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省、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通知》下发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贯彻部署,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近年来,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连续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强调要努力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关心,就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稳定负责,对发展负责。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态度上要认真负责,工作上要扎实深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其他各股室、各直属单位和工商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立足职能、明确责任
全县工商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监管。
(一)各登记机关对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特别是涉及煤矿和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程、燃气燃煤、冶金、食品、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登记程序,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市场巡查、主体资格大检查等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力度。
1、县局根据市局要求,对通过数据库检索的含有煤矿和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程、燃气燃煤、冶金、食品、民用爆炸物品且前置行政许可已到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在每月30日通报各工商所和注册局。
各工商所和注册局依据市、县局通报的、前置行政许可部门通报的或监管中发现的相关许可证被吊销或到期的,依法责令企业(个体工商户)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要依法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2、县市场规范管理局要根据职责,负责对煤矿和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和汽车改装、烟花爆竹、建筑工程行业等领域的监管。
3、县各直属单位和工商所负责对煤矿和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和汽车改装、烟花爆竹、建筑工程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燃煤、食品、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的监管。
4、各单位对政府责令关闭的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坚决吊销营业执照。
(三)县局各有关科室、各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工商所按照网格化监管确定的责任区域、责任人,以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业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无证无照或超
2012年工商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本文2012-11-30 16:58:25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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