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商务局维稳工作总结
2012年商务局维稳工作总结
2012年以来,市商务局紧紧围绕社会维护稳定工作的重点,认真履行商务部门职责,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商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全面完成社会维护稳定工作任务,切实发挥商务行政职能的作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了局长挂帅,分管局长具体负责,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相关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维稳工作部署。将信访维稳、市场供给、市场秩序等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安全生产经营等几项重点工作细化到相关科室,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打击私屠滥宰,保护市民食品消费安全
一年来,市商务局牵头,与市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查处私屠滥宰窝点1个,查处经营病死猪窝点2个,收缴病死猪肉100多公斤,处理红安达病死猪肉1000多公斤;我局在打击私屠滥宰违规经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7个场(点)。我局还制定了《xx市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预案》。快节奏、高强度、大范围地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违法行为,形成声势,形成高压态势。工作专班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市一盘棋。市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行
我局根据商务部关于《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通知精神,及时科学地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主要在强化科学布局屠宰定点,扶优壮强,采取坚决措施,果断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设施差、管理混乱的定点企业,做到宁少勿乱。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到2013年关停手工操作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到2015年累计关停7家。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通过多种方式,促进集中合并。积极支持、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妥善解决当地农民散养猪的收购和肉品供应问题。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支持屠宰加工、肉类配送企业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链设施,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坚持鉴别生猪来源,标注耳标,便于追踪问题源)、肉品质量检验关(凡发现有黄疸、高耳、蓝耳等病症肉品,一律登记在案)、生猪产品出厂关(对记录在案的各种问题猪肉和生猪分类处理,不允许流入市场),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近两年来,全市共屠宰生猪26.74万头,其中,无害化处理404头,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的资金共达到10.79万元。
三、清理整顿违规收费,维护市场稳定
2012年以来,市商务局根据《合同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对全市较大规模商贸企业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一是规范促销服务费,二是禁止违规收费,三是落实明码标价。针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货主违规收费的物流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或分公司,以及向经营农产品摊主违规收费的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管理单位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一是规范物流企业与货主合同约定或协议收费行为
2012年商务局维稳工作总结
本文2012-11-30 10:49:14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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