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2年度工作总结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012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执法大队在市、县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确保农业生产投入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继续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为主线,以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为切入点,以强有力法律制裁为手段,通过规范经营行为,进行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协调、配合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行阳光服务与热线举报投诉等措施,进一步理顺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控制了假劣农资进入我县市场,切实保障了广大城乡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投入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农资监管制度,突出抓好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坚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为主线,以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为切入点,以强有力法律制裁为手段,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彻底杜绝坑农、害农、伤农事件的发生。落实监管责任人;与农资经营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以种子、农药为监管重点,以公路沿线和与外省市毗邻乡镇为重点区域,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种子批发商在年初2-3月将预销售的种子,与工商局联合抽样封存备查;农药批发商每进一个批次农药,都要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备案。继续把整治“甲胺磷”等五种高毒的工作放在首位。
种子:以跨区域推广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为重点,加大种子经销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能购买到质量合格的放心种子。
农药:以“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监管重点,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准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氧化乐果等限制用农药在我县经营使用。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做好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案件,与种子管理站配合,积极调查,对构成违法的案件及时立案,按律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上级机关和举报人。
(二)落实农药监管各项制度,突出登记备案管理,强化市场准入。
一是农资购销台帐制度,即“两帐一卡”制;二是登记备案制度, 要求批发商每购进一批次,都要到执法大队登记备案,详细核实农药登记证号,生产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对每个品种逐一进行官网公告查询或管理信息查询,核查比对,对不合格的农药产品,坚决实施退出机制;三是“留样备查制”,四是落实划片包店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执法抽检,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
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2012年,我们根据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的制定了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抽检覆盖率。对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对样本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事实进行证据固定,及时依法公布检测结果,并依法启动处罚程序。
(四)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加强与工商、技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横向协作,纵向联动,主要与工商增强沟通,互相补充,互为完善,积极做好牵头工作,切实提高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及时向市局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确保彻查源头,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2年度工作总结
本文2012-11-28 09:10:40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22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