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2年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镇的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按照计生“一法三规一条例”的要求,从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实行转变,由以往单纯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为主的依法行政转变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为重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主,健全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法制管理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已经全面规范运行。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等规范性制度。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面进入“收支两支线”管理,征收程序、征收标准、经费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依法管理轨道。村级计划生育民主法制管理的深入推行切实解决了部分群众不履行计生义务的难题。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一年来无重大不良影响的行政侵权案件和违反“七不准”、“十个禁止”事件发生。由于较好的实行依法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既保护了干部,维护了群众的利益,融洽了党群和谐关系,又保证国家生育政策得到深入贯彻,遏制了低成本超生现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依法行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做到严格五个规范,抓好三个关键。
我镇按照《xx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永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严格规范了“执行程序、征收标准、管理使用办法、台帐管理和票据使用”五个规范,并突出抓好“严格、求实、公正”三个关键,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央“七不准”,国家计生委“十个禁止”的规定,严明纪律、亮证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二是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对当事人家庭确有困难的,由当事人提出缴款计划,经批准可分期缴款;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公示在村政务公开办事栏内,让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坚决杜绝“人情案”。在办案过程中也免不了有在外工作的领导打电话出面说情的事例,镇党委、政府始终严格坚持执行标准,坚持一把标尺,从不随意乱开口子,杜绝了人为的执行不到位现象发生。
二、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计生服务水平。
我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
2012年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本文2012-11-24 17:40:28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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