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某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2012年某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广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工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救助处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以人为本创新工作,以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低保
1、创新工作,城乡低保年审取得实效,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和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吉市民字[2012]113号)文件精神,2月2日—3月15日,我县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了城乡低保年审工作。一是各乡镇成立了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进村(居)入户对所有享受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核查。共取消生活好转和不符合条件城市低保对象145户308人;农村低保对象772户1442人。并将102户166名城市困难群众和771户1596名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了保障范围。三是将已享受对象、新增对象、取消对象公示到村组、社区群众聚集地,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2、部门协作,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及时有效。一是积极与社保、税务、房产等部门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部门合力,取消已退休、经商等城市低保对象13户28人。二是向县政府呈送了《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实施意见》,县政府将于近期印发,届时民政、人保、交警、房产、税务、电力、司法、教育等部门通力协作,为对广大困难居民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提供第一手资料。
3、力保民生,及时做好提标提补工作。为全面落实民生工程指标,切实保障广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2年3月12日,县政府批复了xx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35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170元/人、月,截止10月底,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918.246万元,月人均补差220元;发放农村低保金1760.913万元,月人均补差105元。追补城市低保第一季度补差资金13.15万元,农村低保第一季度补差资金22.215万元。此外,积极配合做好了社保资金审计工作。
4、规范管理,全面整理城乡低保档案。今年9月,财政部驻xx专员办对我县的农村低保档案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县农村低保在档案管理、公示、对象认定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为加强农村低保管理工作,县政府印发
2012年某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本文2012-11-24 17:28:53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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