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2012年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2012年,社会事务工作在市局精心指导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年初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一、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流浪救助管理
2009年,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102号),明确了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规范了街头救助流程,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形成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了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县的流浪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更加健全。在各乡镇设立了流浪救助点、各社区设立咨询引导点,救助站积极探索街头救助方式,努力实现街头救助由“被动求助”向“主动救助”的转变。救助管理站建立了街头救助制度,安排人员和车辆开展经常性街头救助。在重要节假日和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准备食品、衣物、药品等物质,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的街头巡回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二)区划地名工作有效规范。
(1)按照吉市民字[2011]61号文件要求,拟定了xx县村级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方案,在全县各乡镇已制作120块村级地名标志牌。还开展了对我县新老城区原有名称和已建成未命名的道路、桥拟定命名或更名工作。
(2)随着我县的经济高速发展,行政区划制约经济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xx卷xx分卷》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xx卷xx分卷xx篇》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并完成了编纂工作。
(三)民间组织工作加强审查。
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已备案登记的有137个,完成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任务。完成201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建立社会组织台帐,2012年共有社会组织49个(今年新增社会组织9个),年检率达100%。
(四)婚姻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
近年来,通过努力,我县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对婚姻登记采取相对集中与分散办理相结合的办法。即对交通便捷、人口集中、县城附近的乡镇实行集中登记,对暂不具备集中登记条件的地域宽广、交通不便的乡镇,采取在本乡镇办理。从集中登记后的效果来看,集中登记有利于优化资源、降低
2012年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本文2012-11-24 17:21:11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22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