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2012年商务局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栏目:年终总结发布:2012-11-24浏览:2408下载152次收藏

2012年商务局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012年,市商务局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会议部署,扎实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专项治理的基础工作

(一)突出治理重点。专项治理的重点范围是针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货主违规收费的物流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或分公司,以及向经营农产品摊主违规收费的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管理单位或企业。在全市农贸市场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

(二)确定治理主要内容

物流企业与货主签订物流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除此之外,物流企业向货主收取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纳入清理之列。清理过程中,区分收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是否全额用于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收费均予以清理。

一是规范物流企业与货主合同约定或协议收费行为。物流企业应按合同约定向货主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物流企业未提供相应服务的,监督其向货主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监督物流企业所收取的费用登记入账,向货主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

二是禁止违规收费。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的管理单位或企业向经营农产品摊主收取的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条码费、无条件返利等一律禁止。重点禁止违规收取下列费用:一是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二是强行收取物流服务费。三是未按国家规定,落实粮食、化肥等“三农”物资运输优惠政策的行为。四是物流企业向货主以油价、人力成本上涨为由收取的油费补贴、搬运补贴等费用,或是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为名收取的赞助费用。五是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莱店的管理单位或企业向经营农产品摊主收取的进场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条码费、无条件返利等违规收费。六是其他与运输商品或销售农产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物流企业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是全面推行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制度。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的管理单位或企业向入场经营摊主收取的任何费用,责令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形式,主要是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收费)手册或者电视显示屏、电脑查询、多媒体终端等;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2012年商务局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