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2012年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公律科:
现将xx乡法律服务所2012年工作总结如下:
2012年,xx乡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服务群众”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壮乡经济建设和维护壮乡社会稳定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我乡法律服务工作成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平台和凝聚力量的纽带,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120余人次,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代理诉讼70件,见证3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3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5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2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
一是统一认识,健全组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司法所成立法律服务所,加挂法律服务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模式,有效地解决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少事多的矛盾。同时在13个村委会配备了法律服务联络员,并专门召开了全乡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法律服务联络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另外,在派出所和司法所建立了 “110”报警电话和“148”法律服务电话联动机制,明确了7名干警为法律服务联络员,为老百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搭建起便民为民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所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4人,有法律服务联络员20人。
二是抓好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个别指导等的方式,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联络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利用周二集中学习日和季度所务会等形式对《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合同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地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法律服务者工作守则》等内容进行培训和讲解,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联络员及时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业务过硬,恪守职业道德。
三是创新载体,抓好
2012年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本文2012-11-18 17:08:40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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