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2012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所在县政法委的领导关心下,在乡党委、政府和县局指导的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构建和谐xx为总体目标,以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为具体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结合我所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全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我乡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全乡共建有14个人民调解委员,129个调解小组,共有调解员210人, 14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排查纠纷353件,调处成功337件,成功率达98.2%,开展法律宣传2场次,组织专题培训3场次,帮教“两劳”释放人员3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矫正社区服刑人员62人。
一、2012年主要工作
(一)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高群众法制观念,为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与培育新型农民相结合。以村“两校”为平台,以培育新型农民为目标,采取以案释法与联系身边的具体事例相结合的方式,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土地承包经营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等相关的政策进行宣传和讲解,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与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利用小学开学、“六一儿童”节等时间,采取展板、悬挂标语、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上课等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另外,中小学还把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纳入教学计划,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利用图片、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导学生自觉学法,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与党课教育相结合。以党员活动中心为平台,季度党课为载体,把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婚姻法》、《计划生育法》、《民法通则》、《森林法》、《土地承包经营法》《信访条例》等实用法律法规纳入到党课教育一起学习,一起讲解,一起抓落实。同时,也解决党课教育内容单一的问题,增强了党课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用性。目前,各党总支为党员上法制教育课4余场次,受教育达人数300余人次。四是与调解矛盾纠纷相结合。针对林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采取法制宣传教育与调解相结合的办法,融法制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的全过程,积极支持和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自行和解。做到一边依法引导村民解决纠纷矛盾,一边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达到了调解一件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五是与领导干部普法教育相结合。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xx乡2011-2015年依法治乡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等内容。并于2012年11月17日, 组织全乡466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加《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考试,做到应考率、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二)健全“八项制度”,发挥职能优势,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健全限时办结制制度。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限时办结制,简易纠纷当场解决,一般纠纷5个工作日内结案, 疑难纠纷在10-15个工作日内结案。二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对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排查调解。同时,健全了站所联动机制,由乡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土管所、林业站、经管中心、信访办和综治办等人民调解成员单位,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对矛盾纠纷进行统一排查统一调处,不留死角。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制度。每月召开分析例会,听取上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情况报告;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月工作。四是健全包案调处制度。按照“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的要求,将纠纷调解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村组,逐一逐级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调解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转化为刑事案件、引起群众性上访、引起群众性械斗和引起自杀等事情的发生,重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健全培训制度。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全乡共举办《人民调解法》专题培训班2次,培训人员80余人。七是健全“以案定补”制度。对已调处登记的简易纠纷每件补助10元,对已调处制作规范化卷宗的疑难纠纷每件补助50元,对已调处热点纠纷每件补助100元到300元不等金额。目前,全乡“以案定补”共补助1.5万元,有力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确实解决调解员只干事无补助的现状,使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事事有卷宗,件件有补助。八是健全“驻村夜访”和“群众事务代办”制度。利用周日群众赶集的有利时机,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受理申请案件,代写法律文书。
2012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本文2012-11-18 17:07:35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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