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2年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根据《昭通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强化领导,增强认识,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自2003年开始,省环保厅就在全省环保系统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8年来,我局按照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职责到位“四个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均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随着工作的深入,领导班子的更替,我局及时对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作调整充实,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把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踏踏实实抓落实。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
自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多次对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行学习,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开展讨论,反复修改完善了《昭通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之后,我局又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要求,结合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坚持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了《昭通市环保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三)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明确组织领导。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局全面、正确、有序施行,促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宣教科,信息中心配合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收编检查工作。
2、完善保障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制定并下发了《昭通市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昭通市环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并建立了昭通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
3、加强宣传培训。我局多次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培训,并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公开的内容,都积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公开。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的相关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网站、各种简报、报刊和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其中重点公开的信息有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环境简报及科学发展观等内容。2011年到现在,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信息共123条。
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内容、程序等。目前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向外公布的各种政府信息都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和发布审核程序进行。截至目前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7、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我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费用。
(四)按照“作风转变年,工作落实年”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切实提高环境保护部门服务质量
1、切实完善行政审批决策机制。在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重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审批等重大事项审批工作中,环保部门的审批工作主要表现为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007年,我局就成立了昭通市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员会、环境执法案审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了集体审批制度,制定了《昭通市环评审批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行政决策集体决策制度,为民生项目提供快速优质的审批服务。
2、依法审批环评文件。在环评审批文件时,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环评执行标准、环境敏感目标、
2012年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本文2012-11-16 16:40:35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20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