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突出创新转型、跨越发展、民生优先,围绕“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4%左右”的控价目标,在治乱减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价,突出强化监管,坚决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稳定价格总水平这一重要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质量。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职能分解,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实行年度案卷评查制度,把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围绕民生热点,着力加强节日和敏感时期市场检查以及价格异动时期的应急检查,突出抓好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重点整顿粮油、蔬菜的价格秩序,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突出抓好医药价格、教育收费、涉农收费等检查,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监管的医院、卫生院、诊所等进行监督检查;春运期间,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客运站开展春运价格监督检查,要求站点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长期沟通管理互动机制,并公布票价,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结合检查耐心解答旅客咨询,认真及时办理投诉、举报,保证了春运价格稳定有序,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利益。
(三)为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检,加强了对我区38个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等企业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多次派员对各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经营店实行明码标价销售,对市场价格波动、异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认真落实各项价格调控措施,并聘请部分农贸市场负责人为义务价格监督员,形成良好的监督指导联动机制,从而更好更及时的开展各项工作。
(四)根据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检查所负责,继续联合卫生部门,抽查部分卫生机构。以去年专项检查方案为基础,重点对去年医药检查出现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相应处罚。
(五)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治理纠正涉农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相关违规收费行为。
(六)认真做好价格举报的受理、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结“12345”和“12358”及来信来访就教育收费(含民办教育收费)、物业收费、两车代管费、客运票价、医疗服务收费、药品
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本文2012-11-10 13:04:06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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