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水法宣传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水是生命之源,没有水就没有生命。”黄河流域水资源贫乏,供需矛盾异常突出,珍惜、节约、保护黄河水资源,维持黄河健康生命,保障沿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水利的了解和认识,扩大水利影响、提升水利形象,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珍惜水、爱护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为黄河治理开发和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搞好水法宣传活动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的必然要求,对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维护水事秩序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是把水事法律规范落到实处的集中表现,是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需要。
一、水法宣传的重点
1.明确宣传主题和内容。在宣传的指导思想上,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 “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创新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在宣传的主要内容上应分清主次、按计划进行。水法宣传的内容繁多,面广量大,尤其是黄河基层单位对上不仅仅是各级黄河主管部门,而且还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水规章,到各级堤防人民政府制订的水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数不胜数,要想在有限的宣传时间内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宣传部门在搞水法宣传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为龙头,突出重点制定宣传计划,进行适时适地的水法规宣传。
2.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克服形式主义。这一点对黄河基层单位来说是重点也是难点,因为黄河基层单位驻地一般都在远离城市,出于交通、经济都欠发的的偏远农村,沿黄群众聚居不集中、外出打工、经商人员较多,加之沿黄农村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不责众、法律虚无观念较强,这些都给水法宣传及其深入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沿黄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活动又时时处处与黄河及其管理又着丝丝缕缕的联系,其法制观念的强与弱直接影响着黄河的水事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说沿黄各部门、干部群众、中小学生才是黄河基层单位水法宣传的重点对象,提高他们的水法律意识、增强其水法制观念是黄河基层水法宣传的重中之重。黄河基层单位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努力克服客观方面的原因,提高主观认识,谨记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
浅谈基层水法宣传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本文2012-11-05 09:08:10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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