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食药监局2012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栏目:年终总结发布:2012-10-30浏览:2568下载243次收藏

食药监局2012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心和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宗旨,以开展社会评价为载体,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为目标,以当好公众健康的“守护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者”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落脚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从服务态度和质量、办事效率、工作绩效、廉政建设方面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理顺监管职能,完善监管机构。
    按照单位“三定方案”(罗政办发[2011]175号文件)和2012年5月8日县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于5月底正式接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完成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工作。同时,经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食品安全办”)继续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担的职能为“四品一械一办”(即:药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以及“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职能),设有内设科室“一室三科”( 即: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有在职人员18人。同时,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经市编办和县政府批准,设置xx县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待县编办批复。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监管对象为药品经营和使用对象620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对象2196家、保健食品109家、化妆品259 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对象455家。监管对象分布在全县154个村(居)委会、1000余个自然村。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服务态度和质量。
1、从“改进服务态度”入手,优化服务。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践行“五个一点”(即:态度热情一点、说话和气一点、倾听耐心一点、解释细致一点、办理快速一点)改进服务态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优化服务。
    2、从“公开承诺”入手,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推行政务承诺制、告知承诺制,首问负责制, 各科室切实履行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对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及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来文等及时受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不能及时办理的,说明理由,给予反馈,未发生久拖不决现象;对办事拖沓、不负责任、贻误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从“方便群众办事”入手,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将单位职能、行政许可事项及许可申报条件、科室职能、办事流程、工作人员情况(姓名、职务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上墙公示以及在xx政务网上公示,明确专人负责96128咨询电话,保障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4、“从整治工作纪律入手”,加强作风建设。实施“三禁令”(即: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网络玩游戏、看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严禁上班时间吃早点、打嗑睡等行为发生;严禁上班时间穿戴奇装异服),整治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凡有违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者当事人自行联系单位调走。
5、从“优化执法环境”入手,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实行“说理性执法”,推行案件处罚前“约谈”制度,详细告知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社会危害等,帮助相对人正确认识错误,自觉整改提高,达到了处罚与教育并重的目的。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处罚重大案件报告备案”。规定对药品案件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医疗器械案件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案件,一律向市局报告备案,由市局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三是全面推行“买假先赔和举报奖励”制度。承诺消费者凡在辖区内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买到假劣药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律等价先行赔付;凡向监管部门举报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提高办事效率。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以增强“三能”(能干、能说、能写)学习为重点,实行单位季有学习、科室月有学习、职工日有学习的方式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业务学习,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2、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按照简化程序、规范服务、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原则,对行政许可、案件查处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权限和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3、推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凡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工作总结(报表)上报等实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
4、实行“一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在县政务中心设立窗口,明确分管领导和常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涉及我局的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一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
(三)工作绩效
1、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以“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载体,切实开展行政许可、市场整治、宣传培训、药械事件处置等“四项”工作,并取得新成效,确保全县未发生重大药械事件,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1)强化药械行政许可办理和gsp认证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药械行业准入关。严格按照证照办理和gsp认证标准,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上报材料,累计上报核准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33户,完成《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sp认证)23 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户,完成《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sp认证)1家。
(2)强化市场整治,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以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劣药(或过期药品)、超范围经营作为重点,开展全方位、拉网式药品保健食品、易制毒化学药品(含复方麻黄碱)、一次性注射器等六项药械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者,保护诚信(守法)经营者,进一步规范药械经营使用行为。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66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35户(次)、查处涉药械案件42件(其中药品案件 27件、医疗器械案件15件),没收涉案药品(医疗器械)价值金额10568元,取缔无证经营户2家,查处涉药(械)案件同比增加35件。
(3)“三项监测”工作实现县乡医疗机构全覆盖。上报“三项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药械不良事件)病例148 份,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实现县乡18家医疗机构药械家家上报“三项监测”报表,为药械临床使用药械后期评估提供有力论据。
(4)强化药品抽样监测工作。完成药品抽样40批次,药品抽样合格率97.5%。对辖区内3家药品批发企业所经营的基本药物品种、麻醉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成药注射剂、一类及二类精神药品实行电子监管, 登陆电子监管网站155次、发布预警信息11次,预警信息处理11次,处理率100%。
(5)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两网”经营行为。采取“三项”措施(优化网点布局、引导供应点向“规范化药房”过渡、强化市场整治)开展农村药品“两网”整治,规范经营行为。累计取缔供应网点34户(凡是不按照农村药品“两网”供应要求供应药品的,对保障药品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将取缔)。截至目前,全县有农村药品“两网”配送站14个,供应网点264个,实现药品“两网”乡镇、村(居)委会覆盖率达到100%。
(6)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按照“四有”要求(即: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在电视、网络媒体上有画面、有声音,在经营使用单位有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在报刊杂志媒体上有文字),相继组织开展春节、油菜花旅游节、3.15、六月安全月、7月食品安全宣传月、九月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六次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万余份,在各级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报道(或信息)60次(篇)(其中:县级媒体27篇、市级媒体23篇、省级网站8篇、国家局网站2篇),悬挂宣传标语380条。
(7)妥善处理药械(或突发)事件。一是及时处置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在媒体报道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三项措施(即:成立检查组到各乡镇、在乡镇召开紧急会议、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照铬超标胶囊剂药品逐品种、逐批次进行自检自查)在全县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大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10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5户(次)、医疗机构30家,215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共查到通报胶囊剂药品3品种3批次(共计15盒),实行暂停使用、就地封存,并责令其经营企业配合供应企业召回。二是全力参与老厂乡完小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在接到老厂乡完小发生学生(不明原因)突发事件后,局党组率领全体职工及时赶到现场,在县突发事件总指挥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及时开展现场检查、食品抽样送检,组织急需药品调运,使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219名生病学生得到有效治疗、康复。因处理及时、措施得当受到县委政府表彰。
2、保健食品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自接手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以来,我局多措并举开展保健食品监管工,取得预期效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实现机构、人员到位。理顺监管职能,设置内设科室——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充实监管人员,专门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机构、人员到位。
(2)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实现监管经费到位。经县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以罗政发[2012]38号文件明确,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明确整治重点,强化市场整治。以经销保健食品经营店、药店、计生服务站、成人用品保健品店及保健食品广告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以销售假冒伪劣、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列入重点整治行为,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方位、拉网式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违法行为,保护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环境。截止目前,累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60户(次),查处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案件 12 件。其中,开展对国家局通报“帝泽牌健怡胶囊”等 50余个假冒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经检查,我县均未发现所通报产品。
(4)实行备案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按照《xx市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源头管理。累计核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企业12户。
(5)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在开展六月安全月、食品安全宣传月、药品安全宣传月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万余份,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报道10次(篇),悬挂宣传标语120条。
3、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在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县食品安全办”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围绕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积极请示汇报,强化协调、落实责任,切实开展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1)积极请示汇报,得到县委政府高度重视。
 ---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县政府制定下发《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罗政发[2012]38号)文件,明确建立健全监管网络:一是强化县级监管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配实备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和监管经费。将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监管局下设置xx县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规格为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监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是独立设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食品安全办”)。“县食品安全办”作为县政府的常设办事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三是加强乡(镇)食品安全机构建设。在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基础上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在乡镇编制内调剂并明确2-4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建设。在全县各村(居)委会建立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每个村(居)委会配设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协管员报酬纳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纳入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食药监局2012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