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种新型的市场主体是联结分散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纽带,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组织形式。近日,市人大农业委员会深入到农业生产一线,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是:
一、基本情况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逐步探索建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指导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共有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905个,社员总数16000多人,带动农户6万多户。从登记注册的 90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分布看,涉及种植、养殖、运销、信息技术、农机服务等多个领域,从事种植业的有 210个,从事畜牧业的有639个,其中奶业 570个,林业 7个,渔业 10个,服务业23个,其他16个。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点
(一)组建形式多元化。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三种组建形式。一是“合作社+农户” 模式,由农民能人牵头发起建立,由于与农户联系密切,在种植、生产、销售环节上组成比较紧密的链条,大大加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企社联办,以专业合作社依托企业的技术与资金优势,为企业种植所需要的农产品,并为企业试验示范新品种,企业为合作社提供相应的经费。这类合作社运作风险小,但经济效益也不大,只是企业与农户的纽带;三是“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由党支部领办、创办的,把党支部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发动群众等方面的优势,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术、信息、市场、资金上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途径。
(二)合作内容不断深化。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从最初的几户或十几户联合,发展到几十户,甚至几百户联合。从合作领域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从单一产业领域,发展到种、养、加、销等各个产业及领域,其中联系较为紧密、运作较为规范的,集中在产业优势突出,市场竞争力较强,与农业产业化关联程度大的产业,如奶牛、蔬菜、马铃薯、小杂粮等。从合作水平看,由单纯的技术服务,向物质供应、产品加工、销售等一条龙综合服务转变。此外,我市一些地区还尝试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成立了土地合作社,乡镇、村委会将农民的土地集中连片整合,储备到农村土地合作社,然后由合作社转包或出租,所得收益分红。
(三)地区主导优势特色产业突出。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依托当地主导、支柱产业产品和特色产业产品发展起来。因此,在地域分布上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产业主要以奶业、蔬菜、马铃薯、肉羊等主导优势特色产业为主。为突出地区产品特色,我市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商标意识不断增强。目前,全市已有“阴山红”牌李子、“川宝”牌马铃薯、“伊牛”牌小香米、“蒙禾”牌西瓜、“一溜弯”牌红辣椒系列产品等 30多个合作社商标。武川县农丰马铃薯种薯专业合作社的“川宝”牌马铃薯获2009年“中国最具影响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品牌”殊荣。武川县兴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的“蓝姐”牌系列蛋产品在2010年第三届创业中国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被评为“北京人民大会堂宴会指定产品”。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合作组织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组织农民从事专业化生产,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村、产业带,带动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专业生产。如:赛罕区润土绿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周边各村1500座温室大棚为依托,通过技术扶持和市场引导,根据消费人群需求推出不同档次的蔬菜,逐步打出“润土绿”这个蔬菜品牌,已经成为呼市“菜蓝子”的重要一员,成为赛罕区蔬菜种植主导产业的支撑点;清水河县蒙清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已拥有固定资产2000万元,入社成员200多人,带动当地农户10000多户,发展起了独具特色的清水河小杂粮产业,合作社社长刘三堂于2008年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武川县围绕马铃薯产业,建立起一批专业合作组织,形成了一定规模,且大多数都开展了农超对接,如“富康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丰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圣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都和北京、上海“家乐福”超市、“沃尔玛”超市、北京小汤山等地签订购销合同。有的合作社还开展了超市直采,有效带动了当地马铃薯产业的发展。
(二)提高了农业标准化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自身特有的组织载体优势,通过与农业科研院校等部门的联合,带动科技培训与科技示范活动,加快了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和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增强了农业的科技含量。托克托县的多数合作社,每年年初均为成员举办1—3期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每年培训农民3000多人次,发放科技资料5000多份,建立了无公害生产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从而把科学技术通过专业合作社推广到了千家万户。托县大羊场胡萝卜生产合作社,以蒙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由200户红萝卜种植户自愿联合组建,带动农户3823户。合作社与蒙川公司签订种植和销售定单,实行保护价收购,对社员生产的红萝卜实行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品种,其主要蔬菜品种胡萝卜、甘蓝、南瓜、红辣椒全部实现了标准化种植和加工;保鲜蔬菜(胡萝卜、甘蓝)、脱水蔬菜(胡萝卜粒、南瓜、甘蓝)完成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推动了农民持续增收。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实现规模经营;通过统一服务,开拓市场,降低了生产交易成本,扩大了产品销路;通过建立利益联系机制,实现利润返还,分享加工流通环节利润,从而在各个环节促进了农民的增收。据调查了解,加入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同等条件下比未加入的农户的年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如土左旗秀梅奶牛专业合作社,将81户社员的奶牛集中饲养,集中管理,2010年,有存栏奶牛570多头,交售鲜奶1000多吨,实现销售收入275万元,平均每公斤鲜奶比非社员高0.2元,每头奶牛的收入比非社员高1000元左右。
(四)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急需相应的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联合与合作,可以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起到了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较好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如回民区乌素图林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年成立以来,为社员统一购买了蔬菜种子,进行了测土配方施肥,统一购买无公害农药,统一在温室大棚安装了沼气池,注册了商标,定期请专家现场培训指导等,在销售上统一包装,统一批发,保证了产品品质,蔬菜每斤比同类菜高0.3元左右,杏果每斤比同类产品高2—4元。
(五)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现阶段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仅靠政府的规划指导,很难跟上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需求。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上情下传,下情上达,协助政府贯彻和落实农业与农村政策,减少了农户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把自己的意愿和建议反馈给政府,为政府施政提供第一手材料,增强了政府指导农村经济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政府把一些“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由专业合作组织来管理,使政府从大量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大事、顾全局、搞服务。与此同时,专业合作组织培训了农民的合作意识和民主意识,也有利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合作组织规模小、服务层次低、运作不规范、辐射功能弱,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发挥和进一步发展,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一)认识不到位,支持力度小。一是由于宣传力度小,农民对专业合作社思想认识不到位,很多农民还不知道什么是合作社,习惯于一家一户式的经营方式,缺乏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普遍存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力度小,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二)规模较小,实力不强。由于多数合作社是白手起家,生产规模小,经营实力不强,在资金融通、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市场开拓上都面临极大的困难。还有的合作社成立的目的只是为了套取国家的项目和财政的扶持资金,对合作社的功能、作用、机制都不甚了解,成立后也没有进行运作,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壳合作社”。
(三)内部运作不规范。一是《章程》不够规范,有些合作社的《章程》流于形式,写一套做一套,不按《章程》议事、办事;二是民主管理意识比较淡薄,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有的未设,有的也只流于形式。日常运作主要由理事长一人说了算,社务不公开,合作社完全没有按照民主管理的理念、方式、原则运行;三是内部制度不健全,缺乏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的财务管理体制未完全形成。四是内部利益分配机制还没有形成,没有实现盈余返还和二次分配。
(四)合作社成员综合素质不高。大多数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有合作理念、有市场知识的牵头人,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为其提供服务。大多数发起人信息渠道比较窄,不能获得更多有用的市场信息。人才的缺乏,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五)资金瓶颈比较普遍。很多合作社自身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实力较弱,又缺少有效抵押,较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而政府所能投入的资金又是有限的,因此,资金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合作社命运的长短。另外,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仍难以全面落实。
五、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调研后,大家形成共识,针对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贯彻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出台地方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用地、用水以及人才支持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三是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政策倾斜,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引导支持一批奶牛、蔬菜、肉羊、马铃薯、小杂粮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要结合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积极探索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
四是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对资金扶持项目的建设指导和资金监管;
五是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知识培训力度,培养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队伍,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管理人员。
关于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本文2012-10-14 15:39:37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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