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经济困难、工作问题成犯罪首因
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经济困难、工作问题成犯罪首因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近日共同发布的《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对农民工犯罪具体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关于农民工犯罪的具体原因可划归为五类:经济困难;工作原因引发犯罪;受他人胁迫、唆使或拉拢;与被害人产生矛盾;法制观念淡薄。在115名被告人中,因经济困难而犯罪的人数最多,有51人,占44.35%。受他人胁迫、唆使或拉拢犯罪的人数次之,有19人,占16.52%。与被害人产生矛盾而犯罪的有16人,占13.91%。法制观念淡薄而犯罪的有15人,占13.04%。工作原因引发犯罪的有14人,占12.17%。
经济困难是导致农民工犯罪成首因
经济困难是导致农民工犯罪首当其冲的原因。经济贫困是农民工普遍面临的现实问题。为了改变贫困状况,大多数农民工通过努力学习和辛勤工作来走向富裕,但少数农民工却选择通过违法犯罪的手段来致富。
求 导致农民工犯罪的经济困难情况有轻重缓急之分。前面三例中被告人的经济困难并不是十分紧迫。他们好逸恶劳,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择手段,不惜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后面两例中被告人的经济困难比较紧迫,更加值得同情。例四中农民工的贫困状况威胁到了其在城市的生存,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实施了偷窃行为。例五中农民工缺钱为亲人治病,一念之差实施了盗窃行为。
因工作矛盾冲突引发犯罪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会与雇主、服务对象、本单位的同事和外单位的同业竞争者等主体发生各种工作关系,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各种工作关系,容易产生矛盾冲突,甚至引发犯罪。另外,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还可能因自己的过失行为构成犯罪。
第一,因雇主存在过错容易引发农民工自救性犯罪和农民工职务犯罪。自救性犯罪,是指当农民工的生存、发展受到威胁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在维权无果或上告无门后,不得已以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权益。 自救性犯罪的特点是:(1)在犯罪实施之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侵害,例如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伤索赔的权利受到了侵害;(2)农民工通过正当法律渠道无法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
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经济困难、工作问题成犯罪首因
本文2012-08-01 16:59:53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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