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管理处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市公路管理处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在全处系统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市处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合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做到“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要场所、施工工地,水、电、燃气等设施单位和重要公共建筑、场所不发生较大火灾。
二、组织机构
为推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党的十八大公路管理处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由处长安宏钧任组长,书记王勇、副处长李继文任副组长,办公室、安全科、养护科、工程科、信息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考评通报、编发简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深化“清剿火患”战役,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火灾隐患治理。各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电气线路破损等火灾隐患。7月份,各单位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明确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和措施。8月份,由管理处联合组织对易燃易爆单位、场所的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责令限期改造,工程科会同驻工地安全人员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强化落实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于6月底前出台本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逐一明确负责机构和责任人。组织各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排查整治效果。
3.实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推行单位消防安全“一把手”负责制管理,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开展自查。7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公路管理处备案;8月份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自查评估
市公路管理处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本文2012-07-30 10:21:0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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