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国税局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进一步促进部门权力透明高效运行,遵循制度约束规范,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提高我县国税系统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的质量和系统化程度,着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通知》(湘国税发[2009]133号)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特制定安乡县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鄢宇
副组长:郭峰、韩伟、李波、李政权
稽查局、县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监察室),覃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华珍(监察室)、周湘华(政策法规科)、王波(征收管理科)、陈瑞清(收入核算科)、龙科(办公室)、易清平(人教科)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内控机制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和目标:
1、明确岗位职责。结合人事、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职权,做到工作职权清楚,工作责任明确。防止出现因权责模糊不清,导致的争权、诿过、“踢皮球”的现象。
2、合理分解权力。对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权力事项进行科学合理分解,相互制约。防止出现各自为政、“一人说了算”的不正常局面。
3、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工作的随意性,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形式主义,从而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使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能够切实服务和促进税收工作大局和中心。
4、全面查找风险。结合部门的工作责任和权力行使中不规范因素,结合系统内外发生的案例,全面查找部门内的职务和廉政风险点,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
5、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和查找出来的风险点,一一制订切实可行、管用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使制度能够全面有效的覆盖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常见的、较大的违纪违法问题基本杜绝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在风险排查中发现和纠正,做到事前防范;对一般性的、重复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能够随时发现,通过及时纠正、责任追究,让触线者止步,做到事中防范。要通过内控机制对权力行使程序的规范作用和监督作用,使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职务犯罪没有实施得逞的条件和空间。
三、方法步骤
1、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宣传发动。( 2012年1月1日 至 1月31日 )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工
县级国税局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本文2012-05-24 15:02:5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9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