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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我县人大民族工作的思考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2-05-13浏览:3012下载185次收藏

做好我县人大民族工作的思考

双柏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少数民族贫困县,受地理环境复杂,人文观念落后等因素影响,一直以来,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比较低下,是国家级贫困县之一。2010年全县有15.9万多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7%。由于历史、自然等方面的原因,双柏县的少数民族地区,在加快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发展不平衡,贫困面大,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通过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然十分薄弱,社会事业发展还比较滞后,虽已通路,但晴通雨阻;虽有卫生室,但缺医少药;虽有学校,但破旧简陋;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艰难,在外来文化冲击下,许多优秀传统文化面临失传,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自我发展能力弱,产业发展难度大。受地理条件和社会发展程度制约,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当家理财能力等较弱,素质型贫困问题突出,多数地区产业单一,农业基础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因灾返贫现象严重,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难,群众增收渠道窄,普遍缺乏稳定的增收项目和支柱产业,发展相对不平衡,总体上发展水平低,实现彻底脱贫和可持续发展任务十分艰巨。

做好民族工作,是双柏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它关乎双柏县能否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的大局。目前,双柏县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监督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力争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同步发展,使各少数民族过上安康幸福的生活,是每一位人大民族工作者的工作重点。

一、关注民族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在民族地区的贯彻落实,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和睦相处的法律保障,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民族地区的发展稳定尤为重要,人大民族工作者应该把政府如何在民族地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要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要督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要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督促政府落实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一方面督促政府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重点倾斜,特别是项目、资金的安排方面要重点安排,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使少数民族地区在项目的支撑下,不断发展,另一方面要引导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克服困难,自我创新,实现跨越发展,逐步形成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同步,共同富裕。

三、作为一名人大民族工作者,如何做好人大民族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民族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民族地区的发展,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整体发展,要实现一个地区跨越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这道关一定要过,只有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实现发展同步,才能实现一个地区的整体发展。因此,作为一名人大民族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做一名法律通;认真学习民族政策,努力做一名政策通;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做少数民族群众的贴心人。要做好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争取时间到少数民族地区了解情况,了解少数民族的所思所想所盼,向政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献计出力。 (作者:苏秀华 施自瑞  作者单位:双柏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几点思考
泸西县历史上原始森林资源较为丰富,属云南省喀斯特地貌发育较为完备的地区之一。195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为45.3%。由于受历史和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境内的林草植被经过三年困难时期和土地承包后的乱砍滥伐,林草植被毁坏极为严重,致使全县森林覆盖率由1957年的40%下降为1985年的17.6%;通过近年来的努力,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上升为29.8%。林木绿化率达34.6%。据统计,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767.6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5.2%,其中:中度流失210.3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7.4%,强度流失111.3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4.5%,极强度流失65.25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5%;剧烈流失33.7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4.4%。

进入上世纪九十代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坡改梯,使全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自1991年以来,全县共投入水土保持资金2918万元,治理面积271.56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5.4%,为加快建设泸西生态文化旅游强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

1991年以来,我县先后出台了《泸西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泸西县水土保持法规行政执法程序的规定》和《关于划定我县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等规定,以重点水土流失区、重点水系为依托,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生物工程、水利工程和保土耕作相结合,多方投入和治理,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持之以恒开展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自 2002年以来,退耕还林工作稳步推进,共投入资金1.16亿元,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0.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5.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5万亩。2001年县属有关部门依法对县城区周边5公里以内的采石、采砂、陡坡耕地进行了清理整顿,2003年完成取缔和退耕还林工作;2002年以来,完成面山植树造林25800亩。目前城区面山森林覆盖率达27.8%,绿化率达34.3%。在水源林保护综合治理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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