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工作
浅谈如何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工作
烟草专卖依法许可是实施专卖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如何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工作,笔者以为要充分认识依法许可的重要意义,找准依法许可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零售许可管理工作。
一、烟草专卖依法许可的重要意义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是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对人审请,以书面或证照的方式允许相对人从事有关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等活动资格的行政行为。《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由此可见,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实施烟草专卖管理的基本保障。从1983年《烟草专卖条例》的出台到1991年《烟草专卖法》的颁布,从1997年《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到1998年《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2007年3月的法改委再次修订发布,近30年来,行业专卖管理部门始终以维护和巩固烟草专卖制度为中心,围绕行业重点工作任务,从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两个层面着手,积极维护烟草市场经济秩序,烟草行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实现税利由1981年的75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7529亿元,增长了100倍,促进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依法行政许可工作的开展。而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51号令)由国家法改委于发布实施的,立法权属发生了变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工作也更加重要。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一些专卖人员对烟草专卖依法许可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一知半解,在许可宣传中,歪嘴和尚念经,该宣传的不宣传,该告知的不告知,该公示的不公示。个别人员在零售许可办理中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许可效率不高。有的弄虚作假,不按程序许可,不依法许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领证难”的问题应运而生。
二是许可程序违法。一些人员违法不予受理、不依法说明不予许可的事由等,使行政许可的质量大打折扣。受许可决定时限的限制,许可证办理人员存在不能按真实申请时间进行受理登记,有的弄虚作假、补填登记时间,使受理登记成为摆设,许可的随意性大。
三是城乡持证失衡。城区乡镇街道的持证零售户比较集中,基本达到饱和状态,而随着下岗工人、未就业大学生、返城农民工的增加,城镇许可需求旺盛,私自转让、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市场秩序,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和成本。而农村许可“空白村”的问题存在,一些村子甚至没有一个持证户,给无证经营造成可乘之机。
四是合理布局“不合理”。在零售户合理布局实施方案的制定中,一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能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调研和论证,合理布局方案与依法许可工作要求不相符,依法许可工作难度大,零售户分布不合理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五是监管不到位。一些专卖人员在零售许可中重许可、轻监管,只监管不到位、监管责任缺失,导致许可证管理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零售户搬迁、转让,甚至停业后依然正常访销送货。专卖、营销、物流之间配合不够、信息不畅、协作不力,市场监管出现盲区。
三、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工作的建议
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中,要以法律为依据,以公正为前提,做到严明规范、依法许可。
1、塑身提质严明许可。严格规范是行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是依法许可的基础。要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一是增强领导责任。专卖主管领导干部要将倾情于民、服务群众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增强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将依法许可作为维护“两个利益”、规范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加强个人学习和修养,克服脱离实际、不负责任、办事拖拉等作风,做依法许可的执行者、引领者、监督者,坚持依法公正许可,为零售许可创造宽松的环境。二是强化办证人员培训。证照管理员是对外宣传、咨询、公示、形象展示的一个窗口,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质量。要切实加强办证人员《烟草专卖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办证程序、办证规定、办证期限等相关条款,在每个程序上做到规范、依法、依规办事,维护相对人受服务权、知悉权、陈述申辩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对外树立良好
浅谈如何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工作
本文2012-04-24 17:28:13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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