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评先评优活动的方案
为了规范管理,文明服务,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继续推动我区物业企业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11年度江夏区创建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物业人才培养优秀企业、先进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优秀个人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评选奖项
(一)先进物业服务企业(3名)
(二)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3个)
(三)物业人才培养优秀企业(1名)
(三)物业服务先进个人(6名)
(四)优秀安防员(8名)
(五)优秀保洁员(3名)
(六)优秀客户管理员(5名)
(七)优秀工程维护员(5名)
(八)优秀绿化管理员(3名)
二、评选范围
(一)凡在江夏区办理物业企业资质的物业公司和在本区办理物业管理项目备案的外区物业公司均可报名参加“先进物业服务企业” 及“物业人才培养优秀企业”评选活动。
(二)凡在江夏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建筑规模在 3万平方米 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进行了物业管理
关于开展2011年度评先评优活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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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2-02-21 16:42:5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5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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