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者三八红旗手标兵先进事迹
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者三八红旗手标兵先进事迹
该同志1996年由建阳市法院调入xx市xx区人民法院后一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因工作突出被授予 “xx省支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奖”,“xx省巾帼建功标兵”、“xx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忠诚卫士”,“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女法官”、“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2010年5月,被中央文明办评为 “敬业奉献好人”,2010年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2011年度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充分体现新时代法官公正、公信的形象,是2010年xx省委宣传部确定的五个重大先进典型之一。
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政治上坚定信念,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的大局意识。该同志始终对人民司法事业无限忠诚,全身心地投入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去,十几年如一日,加班加点,无私奉献。同时,该同志还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地办好每一件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在她的带领下该庭分别被授予省、市、区三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被xx省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忠诚卫士”,被xx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xx市综治委授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二、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为了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的心理特征,詹红荔认真阅读教育学、社会学和青少年心理学等书籍,总结出一套“悔悟—理解—责任—关爱—回馈—传承” 的“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
她主动将少年审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大系统之中,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总结探索出一条符合少年审判规律、贯彻庭前、庭中、庭后的“三不”工作法: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即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及其社会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心理疏导了解他们对犯罪问题认识的不开庭;庭中的“三个不轻易”,即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即入监后延伸帮教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在承办少年犯罪案件过程中,詹红荔摒弃简单地就案办案,利用庭前、庭中、庭后每次与失足少年交流的机会,深入了解他们的性格、心理特点,剖析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者三八红旗手标兵先进事迹
本文2012-02-11 12:21:00发表“事迹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4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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