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以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主题活动为为契机,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为目标,着力打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努力做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
、残者必助”,实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xx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组织实施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与市财政局办联合下发了《xx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
况考核办法,对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各区县司法局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各法
律援助工作站,确定了负责人,责任落实到人,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市司法局于3月18日在怀宁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司法局长和法援中心主任参加的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进一步动员、部署和推动法律援
助民生工程开展,分解工程各项指标。
3、定期检查督促,及时通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根据工作计划,分别于今年的5月和8月份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区)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提出督查
意见,各地根据要求落实整改方案。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和管理监督,于5月3日-10日组织2个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分片对辖区内11个县(市)、
区司法局进行了法律援助经费的专项检查活动。
4、认真考核验收。11月21日至25日由市司法局6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市法援中心人员参加,对11各县市区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二、我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1、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得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各地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介入信访维稳、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工作。主动向当地党委、
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办公地点的落实。市及县(市、区)的领导经常听取有关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参与有关法援工作的检查、指导、调研等活动。
截止目前为止市县两级财政法律援助工作一般预算拨款为105.4万元,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安排134.2万元,是去年的三倍;同时募集社会资金13.4万元。
2、练好内功,强化措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完善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和补贴发放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规范
法律援助案件和经费的管理。在法律援助中心人员配备、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开支、法律援助工作装备等方面给予倾斜,市及所辖县市区均配备了法律援助专用车辆和电脑、打印机
、传真机、扫描仪、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采取招录人员、聘用律师等办法充实和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的力量。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今年市中局先
后两次举办法律援助法规知识、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各地也相应的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人员
及法律援助明白人进行了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提高了人员的专业素质。
3、健全网络,拓展领域,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全市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共青团、妇联、侨联、残联、工会、监狱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的基础上
,又在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老龄办和涉法涉诉联合接待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所有的
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本文2012-01-10 18:08:56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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