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跌价准备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等,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销售,从企业会计规则第一号———存货》规定:期末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谁低计量,存货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按成本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利值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应作为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一、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我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等内容构成。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如用于出售的存货和用于继续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就不相同。因此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1.有合同约定的存货
如果企业与购买方签订了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在确定与该销售合同直接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销售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就其产成品或商品签订了销售合同,则该批产品或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如果企业销售合同规定的标的物还没有生产出来,但持有专门用于该标的物街道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也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再扣除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进一步加工成本基础。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的订制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的产成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例1. 2008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老体弱月2日,甲公司应按每台5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a设备20台,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a设备的账面数量20台,单台成醚49万元/台,2008年12月31日,a设备市场销售价格为48万元/台,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
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规定,该批a设备的价格已由销售合同约定,并且其库存数量等于销售合同的数量:a设备可变现净值=50*20=1000万元
如果上例中,2008年12月31日,库存设备数量为22台,单台成本为49万元/台。则a设备的可变现净值分两部分确认:有合同约定部分a设备可变现净值=48*2=96万元。故a设备可变现净值=1000+96=1096。高于账面价值1078(49*22),没有发生减值,a设备期末按成本计量。
2.直接用于销售的存货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于用于销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例2.2009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b型设备账面价值为200万元,数量为10台,单位成本为20万元,当日b型设备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1万元,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为8万元,则b型设备的估计销售价格=21*10=210(万元),b型设备的可变现净值=210-8=202(万元)。
3.用于进一步加工或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
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生产而持有存货,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成本计量,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例3.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a材料账面价值为130万元,市场购买价格为120万元,由于a材料价格下降,市场上用该材料生产的b产品售价也下降了10%,售价总额有400万元降为360万元,但生产成本仍然为370万元,将a材料加工成b材料,尚需投入240万元,估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为10万元。
a材料可变现净值=360-240-10=110万元
a材料的成本为130万元,看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因此a材料的看变现净值应以销售合同的约定b产品的销售总额410万元作为计量基础。b产品的看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未发生减值,故a材料仍按成本计量。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
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通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金城实业分公司机电修理厂 张凤莲
一、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我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等内容构成。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如用于出售的存货和用于继续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就不相同。因此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1.有合同约定的存货
如果企业与购买方签订了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在确定与该销售合同直接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销售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就其产成品或商品签订了销售合同,则该批产品或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如果企业销售合同规定的标的物还没有生产出来,但持有专门用于该标的物街道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也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再扣除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进一步加工成本基础。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的订制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的产成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例1. 2008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老体弱月2日,甲公司应按每台5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a设备20台,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a设备的账面数量20台,单台成醚49万元/台,2008年12月31日,a设备市场销售价格为48万元/台,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
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规定,该批a设备的价格已由销售合同约定,并且其库存数量等于销售合同的数量:a设备可变现净值=50*20=1000万元
如果上例中,2008年12月31日,库存设备数量为22台,单台成本为49万元/台。则a设备的可变现净值分两部分确认:有合同约定部分a设备可变现净值=48*2=96万元。故a设备可变现净值=1000+96=1096。高于账面价值1078(49*22),没有发生减值,a设备期末按成本计量。
2.直接用于销售的存货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于用于销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例2.2009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b型设备账面价值为200万元,数量为10台,单位成本为20万元,当日b型设备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1万元,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为8万元,则b型设备的估计销售价格=21*10=210(万元),b型设备的可变现净值=210-8=202(万元)。
3.用于进一步加工或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
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生产而持有存货,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成本计量,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例3.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a材料账面价值为130万元,市场购买价格为120万元,由于a材料价格下降,市场上用该材料生产的b产品售价也下降了10%,售价总额有400万元降为360万元,但生产成本仍然为370万元,将a材料加工成b材料,尚需投入240万元,估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为10万元。
a材料可变现净值=360-240-10=110万元
a材料的成本为130万元,看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因此a材料的看变现净值应以销售合同的约定b产品的销售总额410万元作为计量基础。b产品的看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未发生减值,故a材料仍按成本计量。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
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通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金城实业分公司机电修理厂 张凤莲
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跌价准备
点击下载
本文2012-01-08 09:51:21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2392.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