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制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11年,我办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纪委及第三纪工委的帮助和指导下,紧紧围绕迪庆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讲政治、顾大局,以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为重点,以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六届十次全会、州纪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努力克服人少事多,机构不健全等困难,积极开展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竭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办2011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我办党风廉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共云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中共迪庆州第七次代表大会、州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州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通过电视、广播、文件、报纸集中学习,多种形式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根据《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对我办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了总结检查,我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关于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以“学习杨善洲精神严肃换届纪律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为主题的学习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办于6月16日、17日组织开展学习生活会。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建党伟业》、《复兴之路》、《党员干部楷模杨善洲》等教育影片。通过学习、观看,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凝聚了办内人心、增强了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办营造出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为做好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检查。为贯彻落实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党支部结合本办工作实际,以三会一课、职工大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方式,传达学习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和文件,听取全办干部职工就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作出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迪庆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我办的学习、财务、接待、工会、妇女组织、外事、考勤等议事履职规则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干部、职工学习日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制度保障,切实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逐级负责,层层落实。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由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研究问题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不随意简化、变通;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高度重视咨询论证工作,保证了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党组会议讨论问题不搞临时动议,不以传批方式决定重大事项,决议一旦形成就坚决执行,狠抓落实,一抓到底。
五是讲政治、顾大局,积极服务于州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一直以来我办存在着人少事多的矛盾,始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全办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办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州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突出,但本着顾大局的原则,我办一如既往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把各项工作想在前头、做在前头,为州政府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强化措施,保障落实
一是充实完善领导小组。为了切实抓好我办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主任李群尧同志为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俞雪浪为副组长,成员由王钟桦、方韩玉二同志组成的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担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王钟桦同志具体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科室的负责人则根据分工对分管科室和行业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办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府法制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根据《迪庆州纪委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和《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责任书》的要求,年初,与我办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迪庆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党支部在与全办干部职工签订责任书的同时,不忘结合我办的工作重点,将责任分解,层层明细,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面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通过党内法规和党内民主集中制来加强党内监督,从组织和职责上确保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了用权监督机制,更好地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同时结合党内监督条例和我办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督的措施、深化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机制,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听取全办干部职工就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做出工作要求,并在年中工作总结会上,对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回顾,这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办下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迪庆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党支部制度》,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的主要职责,充实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明确了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机关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
2011年法制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本文2012-01-07 17:07:44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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