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创新求先行
体制创新求先行
——福建经济体制改革30年实践的若干思考
谢超雄
福建是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省份,同时也是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认真总结福建经济体制改革30年“活、和、创、韧”的基本经验,深入分析当前推进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两个先行区”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回顾福建经济体制改革30年所走过的历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1979-1983年为起步阶段。1979年1月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如何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福建的经济体制改革由此揭开了序幕。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福建50家国营工业企业进行扩大经营自主权试点。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作为改革经济体制的一种试验。1981年以解放农村生产力为突破口,福建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82年福建48家国营工业企业开始实行厂长责任制,财政体制开始实行省对地方“划定收支、核定基数、递增缴补、分级包干、三年不变”的体制。1983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强调工业企业要积极稳妥地实行以承包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同时,开始在国营企业对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试点。总体上讲,这一阶段的改革开始由农村起步,进而向城市推进,在思想战线上实行拨乱反正,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移;在农村变革了生产关系,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走出了长期停滞的困境,向多种经营、全面发展方向迈进,以群众集资为主要形式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经济的活跃点;在城市,主要是进行企业改革试点,扩大企自主权。同时,对外开放新格局初见雏形。
1984-1991年为拓展阶段。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福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逐步从农村向城市拓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起步。1984年福州55名厂长、经理致信省委领导,呼吁“松绑”放权,《福建日报》社论指出“要改革城市经济中普遍存在吃‘大锅饭’的弊端,给企业‘松绑’放权”,省政府领导指出“全省国营小企业可以普遍推行承包制”,标志着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起步。1988年4月中央批准福建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赋予11条政策,有力地推动了福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1989年江泽民同志视察福建时指出,福建是实行综合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省份,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总体上讲,这一阶段福建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从微观经营机制到宏观经济体制,从生产、流通到收入分配,进行全面的分步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1992-1996年为深化阶段。以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1992年,福建省委作出关于加快综合改革试验、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决定。1993年,省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一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从过去着重突破旧体制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转变,由过去侧重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由单项改革转向综合配套改革,由重点突破转向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向整体推进。
1997-2002年为前期攻坚阶段。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把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为我们在21世纪前10年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福建审时度势,提出了坚持以改革统揽全局,增创体制新优势的要求,改革重点更加突出,改革领域进一步拓展。着眼于整体搞活国有经济,以“三改一加强”为主要内容,以转变经营机制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全面推进;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所有制结构进一步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粮食购销体制、财税体制和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改革的综合配套加强,改革的立法步伐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朝着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不断迈进。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特别是通过“九五”期间的改革攻坚,福建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逐步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明显。
2003年至今,改革处于后期攻坚阶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即通过继续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到2010年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
体制创新求先行
本文2011-12-27 11:09:41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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