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现将我县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大力推动畜牧业生产资料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服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加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兽药、饲料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基本杜绝伪劣假冒产品和违禁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品种,强化市场整治。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兽药监管重点:按照农业部要求,确定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不规范等;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违法活动,基本杜绝伪劣假冒产品和违禁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组织开展全县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二)突出审批管理,强化市场准入。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审批管理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执行饲料、兽药、种畜禽等投入品审定、登记、许可的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依法加强证后管理,保证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坚决实施退出机制,对于有重大缺陷的产品,要及时撤销登记审批,停止经营推广;对已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饲料、兽药、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注销或者吊销其许可(批准)证。要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增强
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本文2011-12-25 12:09:04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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