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心各科室、退管中心: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人社文【2011】10号《关于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员的民主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在新时期创建和谐社会,进而通过民主监督受到启发,得到提高。结合养老中心的实际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能力素质和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着力解决养老保险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营造风清气顺和谐的社会环境,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监督重点
(一)监督的内容。积极配合政协监督员监督检查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情况;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政协建议案、提案的办理情况;政协民主监督员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监督事项。规划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养老保险扩面;养老保险清欠工作;养老保险待遇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以及需要监督的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元月-2月)
召开养老中心干部职工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政协委 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端正态度,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接收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增强配合政协民主监督员主动性。对整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和责任,提出目标要求,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调查研究阶段(3月-4月)
担负有监督事项的科室要积极主动配合政协民主监督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政协民主监督员所到之处,要积极热情地向他们汇报本科室的工作职能职责、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工作要求、工作中取得的
关于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本文2011-12-21 16:09:0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1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