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充分发挥“减震”作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减震”作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县民政局
( 2011年12月2日 )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调整不同利益群体或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缩小利益差距。作为民政部门就是在实施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中,通过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以进一步缩小困难弱势群体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筑牢社会管理基础,充分发挥“减震”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城乡低保规范透明,促社会公平
今年来,我局着重以低保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一些不合理现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确保城乡低保政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一是开展了城市低保对象资格核查认定工作。改革创新新形势下城市低保的审核审批方式,把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权交给群众,推行低保评议票决制,全年注销了不合理低保对象157人,新增低保对象l23人,同时,对新申请城市低保的2621人进行了资格核查认定工作,最终将符合条件的48人纳入了保障范围。二是开展了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和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其他地区暴露出的农村低保问题,我局会同县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中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及时清理我县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现象,特别是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及其家属等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行为进行重点清理,通过审核和清理,全年注销了4452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将4432人农村困难居民纳入了保障范围。三是开展对社区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工作。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与司法、公安联系,积极开展对社区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保外就医人员、戒毒人员、艾滋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共86人纳入了低保范围,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抓流乞人员救助服务,促社会和谐。
今年来,结合县“两创一满意”工作的开展,我局多措并举,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制定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案,使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无着落的能够得到及时救助。针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活动,严重影响城市社会环境和谐这一现象,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冬季关爱救助专项行动,实施街头流动救助,切实提高救助能力,由局分管领导深入城区和乡镇主要街道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引导他们到县救助点接受无偿救助,为他们送去了食品、棉衣、棉被。同时,对前来求助
民政局:充分发挥“减震”作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2011-12-21 13:42:58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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