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会议讲稿
美兴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会议讲稿
尊敬的x局长、xx调委会以及各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首先请允许我对各位领导、同志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这次培训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你们长期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事业发展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崇高的敬意。当前,我镇正处在灾后重建、扩大内需、“三百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的关键时期。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施工扰民等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日趋突出,村、镇调委会的调解任务不同程度加重,我镇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在全县各乡镇上访次数和人数通报中去年我镇名列第一。09年,仅镇调委会调解的案件就达432批次,今年1到5月已达70批次。这些还不包含各村(居委会)调委会调解的案件。案件发生的村主要在新街、石灰、马桑、营盘、春厂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新城拓展征地拆迁,省道303线加宽改造,通乡、通村、通组路建设以及一些农村惠民项目实施等工作的开展引发了许多矛盾纠纷。而且这些矛盾纠纷因当时缺乏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笔录或者资料,呈现出矛盾屡调不解、越调越大等现象,使镇、村的工作开展有些被动。为此,召开这次培训会议势在必行。说实在的,我们的调委会成员当中有我县有名的民营企业老总,建筑界的元勋,还有常年承包工程的老板,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比我知识丰富,你们是我镇的法律明白人,法制宣传者,法律援助联络人,各村德高望重的长者或者说有威望的人。我们只有通过你们将各项法律法规、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传递给广大的群众。影响周围的人遵纪守法,和谐相处,发家致富。真正做到在村上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下面我和大家就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些基础知识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以及调解文书的制作,调解台账的登记以及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关于土地管理、信访工作、诉讼时效等法律法规问题与大家共同学习,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知识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
调解有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大类。为了减少群众的诉讼成本,我省率先建立了三类调解共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机制,旨在进一家门,解百家纷。我们所干的人民调解就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弄清事实真相、评断是非曲直,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也是一项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
(二)人民调解的受理
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20、21、2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三)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当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事由时,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调解协议或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当事人仍可以以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以调解协议抗辩。要强调的是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根据;而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或形成的调解书是国家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所形成的司法文书,一旦送达立即生效,不允许反悔,任何一方当事人再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再向法院起诉。它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一种强制执行的根据。
(四)人民调解具有自愿性的特点
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人民调解必须依靠当事人自愿,不得强制进行调解。表现在:
1、调解是纠纷当事人自愿提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
2、调解是否达成协议以及达成的协议的内容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决定。
3、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由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自愿履行。
(五)人民调解委员的调解形式
调解形式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方式。常用的调解方式有:单独调解、共同调解、直接调解、间接调解、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联合调解等。
1、单独调解、共同调解、联合调解
(1)单独调解
单独调解是指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的调解委员会单独进行的调解。这是调解委员会最常用的调解方式之一。采用单独调解形式调解的纠纷不涉及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关系人。调解人员对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比较熟悉,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和个性特征,同时也便于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纠纷的来龙去脉,可以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因此调解成功率较高。单独调解便于督促调解协议的履行,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单独调解应注意避免因人熟、地熟、情况熟而碍于情面或迫于一方势力所造成的不公正调解等弊端。
(2)共同调解
共同调解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调解组织,依照一定的程序或规定对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进行的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指的是纠纷当事人属于不同地区、单位,或者纠纷当事人虽属于同一地区、单位,但纠纷发生在其他地区、单位。共同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最先受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调解前,各调解组织要明确分工。调解时,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防止小团体主义、地方主义对调解工作的干扰。调解协议达成后,各调解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本辖区内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3)联合调解
联合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其他地区或部门的调解组织、群众团体,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综合治理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联合调解与共调解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联合调解不仅适用于跨地区、跨单位、跨行业的纠纷,而且更适宜于专项治理群体性、突发性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后果严重的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与共同调解相比,规模更大,必要时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共同对民间纠纷进行疏导、调解、处理。联合调解与共同调解相比,权威性更强,效力更大。因为联合调解是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与调解组织共同参与调解、处理民间纠纷,是将调解组织的疏导、调解同基层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融为一体的综合治理工程。
2、直接调解、间接调解
(1)直接调解
直接调解是指调解人员将纠纷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直接调解的参与人除了调解人员之外,只有纠纷当事人。直接调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简单尚未达到激化程度的纠纷,不涉及案外人的纠纷和不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或其他不宜扩散的纠纷。
(2)间接调解
间接调解是指调解人员动员纠纷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参与调解,借助第三者的力量进行调解。一个调解员或某一个调解组织的能力和水平总是有限的。而且,有很多纠纷虽然不是很复杂,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却很难做通。这时候如果有深得当事人信任的第三人来劝说、疏导,当事人就容易听得进去,调解工作才能顺利进行下去。
3、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
(1)公开调解
公开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时,向当地群众公布调解时间、调解场所,邀请当事人亲属或朋友参加,允许群众旁听的调解方式。这种调解形式主要适用于那些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对群众有教育示范作用的纠纷,以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采取公开调解的方式要注意:一,选择有典型意义,能起到教育广大群众作用的纠纷;二,所选择的纠纷不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也不得涉及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信息;三,公开调解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搞成“斗争会”或“批判会”,应以说服教育为主,促成当事人之间和解。
(2)非公开调解
非公开调解是指只有当事人和调解人员在场而无其他人参加或旁听的调解。非公开调解适用于涉及纠纷当事人隐私权的纠纷,如婚姻纠纷、家庭纠纷和涉及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信息的纠纷。采用非公开调解,能够使纠纷当事人说出心里话,使调解人员找到纠纷症结,对症下药调解纠纷。
(七)人民调解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1、人民调解员的职业道德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调解员履行职务,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质和调解技能。”
人民调解员作为最基层的法律工
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会议讲稿
本文2011-12-21 10:57:10发表“指导讲话”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1228.html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