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人社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治信访、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以及劳动保障线的就业、社保和医保等项工作。2011年,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股室同志的大力支持下,我始终坚持“团结、协调、勤奋、务实”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顾全大局,工作中严格做到到位不越位,维护党组的领导和权威,经常深入基层,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任劳任怨,为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
(一)明确工作思路,多管齐下,促进就业再就业
①劳动就业及其他就业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2011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46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65%;城镇净增就业251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9.5%;城镇就业率98.5% ;困难群体(4050人员)就业62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222%;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 ;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407个;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99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249%,其中:省内新增转移374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87%;职业技能培训513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3%;其中创业培训59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47.5%。
②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及失业保险扩面征缴情况。1-12月,全县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243万元,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238.32%,其中个人贷款2793万元,占发放额的53%,企业贷款2450万元。全县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570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并带动2000余名各类人员就业。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参保人数为720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0%,征缴失业保险金247.05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60.54%。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①养老保险。2011年,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305家,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2319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 22777 人的102%。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137家,参保人数40625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 130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23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 100 %。城镇职工参保缴费人数17308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0%,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2192人,完成市下达任务 137 %。征缴基本养老保险金5520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 137%。征缴工伤保险费 218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 138%,征缴生育保险基金12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0%。
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011年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是我县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2011年,中央财政补贴收入2012万元,省财政补贴收入258万元,县财政补贴收入63.3万元,全县征缴基金1128万元,应参保人数148098人,已参保人数136513人,参保率达 91%,完成省农保处下达参保任务8万人的171%。全县60岁以上符合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老人共计29483人,现委托信用社办理个人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共发放基础养老金2125万元,发放率100%。我县新农保待遇发放率在全省11个试点县(区)中排名第二,参保率排名第三。各项基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③医疗保险。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11年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40067人,完成市县下达目标任务的149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2079万元,完成市县下达到任务的108.9%,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500多万元。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资金使用率达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到目前为止医保基金共支付1535万元,累计结余2135万元,离休干部基金、残废军人基金、公务员补助基金预计今年略有结余,总之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工作能有条不絮的进行。二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11年城镇居民的参保人数达到37147人,完成市县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城镇居民参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镇居民中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以及十四类退役士兵的参保率达到100%,并解决了城镇居民60岁以上困难家庭的医保问题。截止到12月底,共收缴医保金736万元,争取省财政300.1万元,中央财政228.9万元。到目前为止,医保基金共计支付46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了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三是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面。根据县政府的安排,2011年我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由县医保局负责承保。为了做好补充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医保局多次召开了工作会议,商讨对策,研究布署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11000多参保职工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共计征缴医保金78万元,已累计赔付医药费70多万元,基本做到了收支平衡。
(三)规范劳动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新年伊始,我局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有关政策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10余次,并经常性走访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严格按照上级布署,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在县领导指挥下,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职介市场,为求职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
2011年人社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本文2011-12-08 20:47:00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0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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