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1年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在县创安办的指导下,县统计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xx县平安创建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建设和谐稳定、安全健康、平安幸福的统计局组织,并实现年内无安全事件(案件)发生,单位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平安创建工作
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举措,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把平安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宣传十七大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思想,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将平安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按照工作需要,定期研究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及时解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把平安创建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二)建立工作机构,保障组织领导。按照《xx县平安创建办法》和《xx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关于xx县创建“平安单位”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xx县统计局‘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全面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平定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三)制定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为有序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而达到“平安单位”创建的标准要求,经统计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全盘考虑,反复酝酿,认真制定了符合统计局实际的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具体创建目标,提出相应措施,制定方法步骤,明确工作要求,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实现了年内无事故(事件)发生、无违纪案件和违法犯罪活动。
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制度
按照“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各项制度,规范平安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化、责任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一)建立完善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单位干部职工预防违纪违法犯罪教育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一学习会议制度,在全体干部职工当中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平安职工”教育学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经常受教育,警钟长鸣,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结合深入开展创先活动和“勤政务实、廉洁高效”主题作风建设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精神、云南省纪委八届六次会议精神、丽江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件(事例)、重大安全事故(事件)通报宣传学习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自学遵守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注重个人生活作风,以个人的健康保障组织的健康,以个人安全保证单位安全;通过学习保密基础知识及现行保密法规,努力提高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二)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按照《xx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的相关规定,坚决服务县委、县政府处置全县性突发事件时人员、车辆抽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
统计局2011年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本文2011-12-07 10:37:03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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