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根据《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景办发[2011年]72号)、《景东彝族自治县2011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实施方案》(景办发[2011]99号)及县社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安排要求,我社班子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县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自检自查,充分肯定了2011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突出位置来抓,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六中全会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把反腐倡廉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以教育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教育,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行风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了供销系统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各项经营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回顾一年,现将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社依据与县委、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责任状的要求,组织制定了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与所属企业签订,县社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到分管单位、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得以全面提高,县社班子在抓好经营管理业务的同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抓手,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供销社各项工作快速、和谐发展,县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得到贯彻落实。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社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县社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落实工作。为确保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领导、股室,形成了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2、加强学习教育,夯实思想根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就必须加强学习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从而筑牢领导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一年来,我社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教育,一是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深入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四不准》、《十条禁令》等规章制度;三是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活动,党总支还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县社班子每月都抽出一定时间定期集中学习,并特别注重搞好班子成员的自身学习,注重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同时,认真组织好县社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指导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素质。使所有党员干部都能按照“三个代表”、胡锦涛同志的指示,中纪委第六次全会要求,守得住根本,经得起诱惑。四是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开展了以王瑛、沈浩等先进典型为榜样的示范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反面的警示教育,增强了法纪教育的说服力和有效力。在学习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定期集中学习的方式,辅之以参观和警示教育。在内容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主,对照中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把党
供销社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本文2011-12-02 16:37:22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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