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1年林业工作总结及2012年林业生产工作计划
我镇2011年林业生产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人展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元阳县委政府提出的“三围、四带、六培植”的发展思路,结合我镇实际,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林业产业大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2011年林业工作总结
(一)、营林生产工作
1、培育种苗工作
良种壮苗是造林的物质基础,苗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上山造林成活率,今年低温冻害严重,所以,我镇采取抗冻保苗,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就地取苗,提高苗木质量工作,育苗60亩。其中:杉木苗15苗,产苗50万株,已出圃25万株:草果苗30亩,产苗60万株,已出圃25万株:油茶15亩,产苗100万株,已出圃10万株:上年留床油茶10亩。
2、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调整林种结构
2011年上级下达造林任务为2430亩,其中:桉树300亩、油茶450亩、华山松130亩、杉木730亩、草果1000亩。由于我镇林种结构不合理,用材林比重大,经济林比重小,为形成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采取多种形式和积极调动林农等方式,截止目前完成造林桉树产业300亩,完成计划数的100%:杉木800亩,完成计划数的101%:完成580亩油茶,完成计划数的100%:完成种植草果1000亩,完成计划数的100%:落实核桃种植地1000亩。
3、抓好造林后续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高度,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作出的一项德功工程,为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地的管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退耕还林管理条例》及《元阳县退耕还林管理办法》,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对往年实施的8801.8亩退耕还林地,进行了补种补植和抚育管护,于2011年4月份被国家林业局阶段验入顺利通过。
(二)、林政资源管理
林政资源管理是继续加强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实行木材限额采伐、降低森林资源消耗的重要举措,放活商品材,管死生态公益林的原则,梳理木材流通市场,严格审批木材采伐原木11732立方。接林政案件5起,查处2起,移交森林公安局3起。
(三)、农村能源建设
积极推进以沼气建设为主,节柴改灶为辅的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掌握底线,完善建后服务体系。2011年上级下达我镇沼气建设100口和节柴改灶100口,截止目前完成沼气池建设149口已浇灌使用,完成计划数的149%:完成节柴改灶250口,完成计划数的250%: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一项长期而坚决的工作,所以积极采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发放250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手册,提高全民意识,共同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生物病虫害。
(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镇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已按照省州县的要求认真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阶段性工作,并把档案移交于档案部门。即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结束,但为完善配套改革,我镇没有撤销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领导小组,做到工作不放松,队伍不撤退,积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各项工作,认真调处主体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提供配套改革服务。呈现出一是产权明晰,纳入生态公益林,保障管护经费,提高了农民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明确了自己的林权,并纳入了生态公益林,保障了管护经费,对自己经营的林地充分享有生产经营
乡镇2011年林业工作总结及2012年林业生产工作计划
本文2011-11-30 07:13:46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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