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xx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通过创建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较高,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影响力大的经营街、单位,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提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建设和谐xx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和制度,着力构建良好的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氛围。“十二五”期间,从2011年开始,创建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1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以后逐年巩固提高。通过创建活动,促进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发展,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示范标准
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领导与工作机构,执法监督队伍配备有力,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财政支持保障充足,辖区内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
1.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
2.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
4.辖区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5.辖区内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辖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
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2011-11-18 22:53:04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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