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办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和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法制工作队伍素质
今年我办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二、完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编制
按照全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办加强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草拟了《xx县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已印发执行。推法计划对2011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时限等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
三、认真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向各单位发送“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征求意见表50份,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整改落实。认真按照各阶段的要求开展工作,共撰写了心得体会4篇。通过开展活动行政效能有了较大提升,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和理论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工作,组织各单位对《xx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公告》(富政〔2010〕1号)公布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和内部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经县十四届人民政府2011年第八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于2011年4月20日以富政〔2011〕1号向社会公布实施。调整后,县级行政部门(含驻县直管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52项,管理服务事项198项,内部审批事项20项(其中:县本级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5项,管理服务事项176项;驻县垂直管理单位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6项,管理服务事项5项;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项、管理服务事项1项;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1项,管理服务事项16项,内部审批事项20项)。我办已及时将调整后的事项交县政府政务中心,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组织实施。并组织涉及事项调整的单位,按照“阳光政务”工作要求,完成了调整事项工作流程的规范细化。
(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实现“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和“零障碍”入驻,打造“三最四低”投资软环境,2011年3月8日,我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印发了《xx县2011年度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实施方案》(富推法办通〔2011〕1号),组织各单位对照省、市发改委有关收费项目取消调整的规定,对本单位现行实施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加强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动态管理
一是按照《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核确认管理办法》(昆政办〔2007〕9号)的规定,根据县公安局、民宗局分别于5月25日、6月7日向县审改办报送的《关于办理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暨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的请示》、《关于报请审定民宗局实施“清真食品准营证”管理服务事项的请示》,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以县审改办文件专题向县政府报送了有关请示,经县政府6月10日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公安局实施工业大麻种植加工、县民宗局实施清真食品准营证两项管理服务事项,并于7月19日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服务窗口行政审批监管机制。我办及时将调整后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移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组织实施。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视与各有关职能单位协调配合加强窗口审批工作监督,将审批服务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在各行政审批单位全面推行“代办制”,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此外,行政审批工作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加强指导镇一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各镇、街道充实完善“阳光政务”内容,清理调整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规范细化工作流程。目前,各镇、街道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3项、管理服务事项4项。在完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网上审批新机制。
五、继续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
根据县政府《关于成立县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通知》(富政办通〔2010〕36号)明确的责任,我办主要负责牵头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和规范行政行为工作。
(一)落实“阳光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工作情况
2011年,我办进一步加大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推进工作力度,以县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富府法通〔2011〕1号),对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继续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组织各单位参考2010年度量化指标(富政办通〔2010〕166号),切实做好2011年推进“阳光政府”工作计划,认真梳理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公示事项、重点工作通报事项,并拟定组织实施时间,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2月28日,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经我办认真审核汇总,201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计划组织举行听证14项,已形成《xx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大决策听证工作计划》上报市政府法制办。按照计划,我办加强了业务指导,并对各单位的听证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监察,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举行县政府重大决策听证2项。
截止2011年10月30日,我县共发布听证会一号公告16个,已举行听证16个(含县政府重大决策听证2个),重要事项公示372 项,重点工作通报1082项。
(二)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中规范行政行为工作情况
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我办负责规范行政行为的推进工作。按照要求,在2010年建立完善规范行政行为工作制度的基础上,2011年,我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此项工作: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进一步精减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结合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我县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了精减调整,共取消5个单位实施的事项共7项,分别是:公安局1项“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文体广电旅游局3项“开办音像制品出租的审批”、“开办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的审批”中部分内容;“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开办武术学校审批”。民宗局1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人社局1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工商局1项“商品展销会登记”。
二是组织指导相关部门按照“阳光政务”工作要求,对将调整后的事项进行规范细化,按“两集中、两到位”要求交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4月、10月两次依法治县与依法行政工作检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永定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按照市、县两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统一按市级规范细化标准实施的精神。2010年,组织完成了县级部门和镇(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公布及实施工作,加强了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规范标准的备案监督。今年,我办结合4月、10月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加强了各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组织指导各单位在编制《行政指导手册》的基础上,开展柔性执法。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备案
按照《xx县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实施意见》,2011年共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件。
3.规范行政复议行为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xx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按时限向上级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证据材料;督促指导被复议申请人依法参加复议;严格按程序开展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与救济功能。
六、深化“阳光政务”,深入推进权力透明运行
按照《昆明市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昆政办〔2010〕223号)的统一安排,根据县政府印发的《xx县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富政通〔2011〕26号),我办组织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的“阳光政务”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在此基础上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的编制,修改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和审查备案。
5月24日,以县推法办文件印发了《关于深化“阳光政务”、深入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富推法办〔2011〕4号),对开展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加强督促指导。截止10月27日,除公路运输管理局xx分局仍未报送有关工作材料外,其余38个单位均按要求开展了工作,并报送了相关材料。目前,正组
2011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本文2011-11-12 22:32:31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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