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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食药监管局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栏目:年终总结发布:2011-11-12浏览:2466下载147次收藏

     201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胡锦涛同志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落实“十二五”监管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为推手,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率,积极履行食品综合监管职能,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实现了“食品、药械、队伍”三安全,经受住了体制改革和繁重监管任务的双重考验,有力完成了各项监管任务,维护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完善协调机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在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末完成前,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当好政府食品安全“抓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综合监管工作制度,使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年初,组织农业等10个监管职能部门及10(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年中,对全县各乡镇、各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协作,突出重点,狠抓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制订全县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各乡镇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职责和任务;不定期召开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6次,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督促、协调各乡镇政府及各监管部门加强辖区或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及 “染色馒头”、“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产品”等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共抽调成员单位执法人员近6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生产加工点、饮食店、食品批发经营部、学校食堂、赶摆场等100余户次,对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通过联合执法方式保障了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确保了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食品安全。

3.组织开展了“问题乳”、“罗丹明b火锅底料”、“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学校食堂”、“瘦肉精”、“酒类”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将落实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任务纳入责任目标管理,组织农业等六个职能部门与县政府签订了《xx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责任书》。各乡(镇) 、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拉网式搜索,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未在我县发现以上问题食品。通过专项整治形成了我县打击食品安全不法行为地高压态势,营造了使监督相对者不敢违法的良好氛围。

4.落实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情况。为确保我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向各乡(镇)、成员单位转发了州食安委办关于落实全州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州食安委提出的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和整改措施,分清责任,认真整改,及时消除我县农村食品安全隐患。

5.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行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落实。

二、深化市场监管,提高药械安全保障水平

一年来,我局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大力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强化药械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07人次,检查涉药单位520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起,其中,立案15起,当场行政处罚6起,罚没款19168元;假劣药械案件18起,其他案件3件;没收劣药共6个品种,货值1380元人民币;没收医疗器械8个品种,货值895元。

(二)大力开展药械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节日期间药械安全检查、上级局通报的假劣药械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处方药管理专项检查、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领域专项检查、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等多项药械专项检查,切实解决了药械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三)强化gsp执行情况跟踪检查。一年来,配合参与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47家,其中新开办企业15家,通过认证15家;第二轮认证企业32家,通过认证32家。在日常检查中,把gsp管理规范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督促指导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gsp规范管理。对违反gsp管理规范或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书面逐条列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落实不到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一年来,对不按要求落实gsp管理规范的药品经营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1家,给予罚款处罚1家,有效遏制了企业在认证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下滑现象。

(四)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完善特殊药品定期检查制度,对全县15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实现监管全覆盖;坚持特殊药品流向月报制度,要求特殊药品使用单位每月将所使用特殊药品的流向情况上报我局;要求特药使用单位签订承诺书,促使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通过多措并举,确保辖区内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一年来未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

(五)积极开展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和治理。在强化药械广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2011年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省局通报的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违法广告药品,及时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筛查,责令下柜;督促涉药企业及时清理店内外的违法广告物;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着重检查广告药品购进渠道、药品说明书及宣传品;在监督抽验中,加大广告药品的抽验力度;加强与工商、广电、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对xx电视台等重点媒体的广告发布进行重点监测,使违法广告的误导危害得到有效遏制。

(六)加强药品监督抽检。一年来,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125批,收到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110份,不合格18批, 不合格率为16.36%;共完成快速抽检80批,初筛未通过15批次,实际抽样3批。对不合格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立案查处,及早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七)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依法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网点设置,对不符合规定设置的46家农村药品供应网点予以注销;依法规范网点管理,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对其设立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的经营行为和药品质量要加强管理,做到相关标识、有管理制度、涉药人员有上岗证和健康证;强化网点监管,对不依法经营的严肃查处。一年来检查农村药品配送企业2家,销售网点10个,查处销售网点1个。

(八)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紧紧围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体系,对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等环节实施全方位监管。建立完善基本药物监管档案,提高了监管质量和效率;对基本药物进行远程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全过程追溯能力;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完成基本药物监督抽验20批,不合格3批,对经营使用不合格药品的3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将其列为药品从业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进行学习,增强药从人员参与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自觉性。

(九)巩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成果。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药房已达 “规范药房”标准的基础上,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促使医疗机构进一步巩固“规范药房”建设成果,改善药房、药库硬件设施,保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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