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开发局2011年行政效能建设目标考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2011年全局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和市、县人民政府2011年行政效能建设目标考评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核对象
办公室、规划安置科、后期扶持科。
二、考评内容及基本分设置
总分为(100分)
1.经济社会发展目标(40分);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16分);
3.实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执行力(16分);
4.廉洁从政(8分);
5.平时考核(8分);
6.民主测评(12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1.自查。各科室认真对照《xx县移民开发局行政效能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认真进行自查。并于2011年6月和12月向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科室行政效能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和对照《xx县移民开发局行政效能建设考核评分细则》的打分情况。
2.考核。自2011年5月开始,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对各科室进行检查核实,并通过走访座谈、听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各科室进行考核。
3.审定。对各科室考核结束后,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二)加分与减分
1.科室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加分:
(1)服务对象对办理事项结果满意,每次加2分,最多加5分;
(2)被上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5分,最多加8分;
(3)工作经验或事迹得到上级肯定并推广交流的,一次加5分;
(4)获得其它荣誉或荣誉称号等最高加10分。
2.科室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减分:
(1)为了追求荣誉,弄虚作假的,查证核实,一次扣5分;
(2)出现其它违规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一次扣5分。
(3)不按要求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要工作,不按时报送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一次扣5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年度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作为干部职工提职使用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2.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违反法定程序,受到责任追究的,在年度工作目标效能考评中予以一票否决。
3.实施奖惩由局行政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核评分细则,综合各科室考核得分及平时表现,报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五、组织领导
由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各科室的考核评议工作。
本办法由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xx县移民开发局行政效能建设科室考核评分细则》
主题词:行政事务 行政效能 方案 通知
抄送:县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 (共印6份)
xx彝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办公室 2011年7月10日印发
xx县移民开发局
行政效能建设科室考核评分细则
公共考核目标
一、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16分)
(一)考核指标
1.重视法制工作,职能职责明确,人员落实到位。
2.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规定》和市、县政府实施意见,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3.深入落实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办理事项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
4.深入贯彻《玉溪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5.依法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
6.推进效能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7.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8.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二)扣分标准
1. 未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规定》和市、县政府实施意见,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经调查核实的,一次扣1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科室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各科室没有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次扣1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科室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没有落实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办理事项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经调查核实的,一次扣1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移民开发局2011年行政效能建设目标考评方案
本文2011-10-28 07:41:3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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