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公共节能十一五总结及十二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民政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通过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广泛宣传,结合实际情况,狠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节能任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开展。现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十一五”公共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加快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步伐,做好节约能源工作,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民政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组织研究制定民政局开展节能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积极承担节能日常工作,制定了《民政局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同时依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机关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级管理,并分别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管理机构和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加强了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了节能工作在基层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民政局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的精神实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作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工作中,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国家法规文件,重点学习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并认真进行了研究,针对《条例》赋予的各项任务,制定了《xx县民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要求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提出从加强管理和服务入手,以降低办公楼运行成本为目标,以强化制度为保障,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三)注重信息统计工作
做好能源信息统计工作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民政局将能耗基本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交计划财务科负责。为进一步全面掌握民政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
县民政局公共节能十一五总结及十二五规划
本文2011-10-28 06:19:15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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